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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北易县选聘高职中教师公告【招55人】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8年公开选聘55名高职中教师。为公开选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聘方式和原则

(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

(二)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本次选聘不限开考比例。

二、选聘名额

公开选聘高职中教师55名。

三、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易县2018年公开选聘高职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专业参考目录为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等条件(详见选聘岗位信息表);

4、2018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出具毕业证的,出具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在此次公开选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全国普通类高等在读学生;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已就业人员。

(三)不得应聘人员

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选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2018年6月7日至 2018 年6月19日期间,保定人社局网站(www.hebd.lss.gov.cn)、易县政府网站(www.yizhou.gov.cn)发布选聘公告,由教育局负责在易县电视台发布选聘消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由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选聘报名地点在易县人社局干部股。报名时间:2018年6月20日至6月22日。凡符合选聘报名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进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出具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应聘人员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2018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报到证的需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应聘者的毕业证信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核实。

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发放的,如果已经取得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且在2018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但必须在8月15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对应聘者的教师资格证信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核实。

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请报名者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审核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分别由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签字。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填写《易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资格审查表》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完整并张贴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另交3张)。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等,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县选聘办公室负责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每人时间5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两道题。每个面试评审组由七名评委构成,去掉一个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分数,评委由县选聘办公室聘请具备评委资格的人员担任。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岗位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当成绩相同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学历层次较高的;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较早的;生源地为本县的;出生时间晚的。

(四)体检

往届毕业生,由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生参加体检。在易县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核对象。

2018年应届毕业生,先签定就业意向协议书,待正式毕业后,再进行体检(已在体检合格的,只须将体检表提交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审核)、考核及公示环节(2018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报到证、档案等,审核合格后再进行体检等,逾期视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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