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新津县调整招聘教师岗位公告(面试阶段)
按照《2018年新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和《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的规定,根据5月8日原件校验和5月9日递补原件校验的情况,经研究,对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考生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开考比例的,按2:1比例进行面试;对达不到2:1比例的,调减招聘人数;对只有1个考生通过原件校验进入面试且该岗位只招聘1人的,按《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直接进入考核招聘程序,该考生参加面试,但面试总成绩不能低于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总成绩最低分,否则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现就2018年新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在面试阶段部分岗位的调整情况公告如下(见附件)
原标题:关于调整2018年新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部分岗位的公告(面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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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在面试阶段部分岗位的调整情况公告.docx
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新津县教育局
2018年5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