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丰县教师发展中心选聘研训员条件更改等补充公告
为扩大选聘范围,选聘教师进入研训员队伍,经研究决定更改部分报考条件,补充说明相关报名政策,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高中研训员。“应聘人员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更改为应聘人员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
2.初中研训员。“应聘人员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更改为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须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
3.幼教和小学研训员。“应聘人员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幼儿园)一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之后出生)。”更改为“应聘人员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幼儿园)一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二、业务能力
“应聘初中或高中研训员岗位的,需发表省级及以上论文1篇或市级论文2篇;应聘幼教或小学研训员岗位的,需发表市级及以上论文1篇。”此项条件取消。
三、其他说明
1.教学质量奖、获奖优质课与报考学科相一致。
2.教师资格证应与报考岗位相一致,小学科学教师资格证不限学科。
三、报名时间延长至2018年4月18日。领取准考证日期为2018年4月24日。
四、报名地点更改至丰县教育局人事股。
原标题:关于更改2018年丰县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聘研训员条件等的补充公告
2018年丰县教师发展中心研训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