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江苏南京技师学院招聘教师公告【招32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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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江苏南京技师学院招聘教师公告【招32人】

为更好地选拔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文件精神,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南京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2名(其中编内8名,编外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南京技师学院是一所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特色的职业院校、江苏省重点技师学院,现有在校生6000余名,教职工300多名。学院坐落于栖霞区仙林大学城学海路29号,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示范、国家移动机器人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江苏省世界技能大赛综合集训基地、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京技师分院。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南京技师学院网站(www.njjsxy.com)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技师学院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

5.符合《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9:00至2017年11月12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11月6日9:00至2017年11月12日18:00。

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有关信息。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报名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17年11月6日9:00至2017年11月13日16:00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确认缴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缴费的考生,可于2017年11月14日9∶00-16∶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考生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5.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者于2017年11月21日至11月24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包括技能操作考核、试讲两种形式,具体详见岗位信息表。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市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各专业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11月25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

2.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

(1)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单位要求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需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南京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由市人社局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3)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并通过抽签领取面试考号。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告知考生。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苏教师【2002】59号)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南京技师学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咨询监督

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技师学院 025-85796602、85796635

监督电话: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25-68788227

本次招聘由南京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南京技师学院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宁事招公告核?2017?54号

点击下载>>>

2017年下半年南京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南京技师学院

2017年10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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