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南新晃侗族自治县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公告【招43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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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新晃侗族自治县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公告【招43人】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0年乡村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0〕18号)、《关于做好2020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0〕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新晃县2020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绍忠

副组长:蒲曾坤 杨清辉 姚红菊

成  员:舒象彬 蒲来芝 吴绪文 胡增宏

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县教育局人事股),由蒲曾坤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舒象彬股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杨玲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745-6222517)。

二、招生计划

见附件

三、培养模式

(一)高中起点本科层次高中、初中教师:均采用四年制本科的培养模式。

(二)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采用本科院校会同有关高职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的模式。本科学制四年,人才培养方案由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共同制定,原则上第一、二学年由相关高职院校负责培养,第三、四学年由本科院校负责培养。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本科院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三)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各类教师:采用五年一贯制专科的培养模式。

四、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高中起点本科层次高中教师、初中教师

1.具有新晃县户籍。

2.年龄未满22周岁(199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对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0〕2号)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且毕业后服从新晃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新晃县高中、乡村初中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二)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

1.年龄未满22周岁(199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 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门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0〕2号)执行。

4.热爱中等职业教育事业,自愿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且毕业后服从新晃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新晃县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三)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

1.具有新晃县户籍,且为202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2.年龄未满18周岁(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4.参加怀化市的中考,且考生中考总成绩不低于今年我县一中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6.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起点专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且毕业后服从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新晃县乡镇及以下乡村小学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7.报考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计划志愿的报名对象应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且持有新晃县扶贫工作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

五、招生办法及程序

(一)高中起点各类项目计划

高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执行高考相关流程,县教育局根据《2020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函告的录取考生名单,统一组织所有录取考生与本县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

(二)初中起点各类项目计划

1.公布招生政策(6月17日)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动员和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县教育局、各初中学校利用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初中学校还应向初三年级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

2.个人自愿报名(8月1日—8月3日)

①符合报名条件且在县内各中学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到所在毕业学校教导处报名;符合报名条件且在怀化市范围内异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到县教育局人事股204室报名。报名时,应按《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1)栏目及有关要求,客观准确地填写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并贴好相片。

②报名需提要的材料:本人户口簿(含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学生素质报告表(或学生手册)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半身同底1寸彩色照片1张。报考扶贫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交《扶贫手册》复印件,并在《报名登记表》“备注栏”内加盖县扶贫办公章(在县内就读的考生由就读中学教导处主任前往县扶贫办办理加盖公章手续;在县外就读的考生由其家长前往县扶贫办办理加盖公章手续)。

③考生在填写报考志愿时,应根据本方案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结合自身情况在各项目计划来源、各招生计划种类、各培养学校中进行选择。在1个培养学校中,只填报该培养学校的“小学教育”专业志愿(直接志愿)。

④考生在提交《报名登记表》时,初中毕业学校应对《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进行核对,确保考生的所有信息准确无误,考生的报考志愿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如不是在新晃县参考的,需由参考地教育局出具成绩证明。新晃户籍在本市异地就读的考生提交《报名登记表》由县教育局进行核对。《报名登记表》必须手工填写,内容有涂改的要重新换表填写。

3.毕业学校审核推荐(8月4日)

考生《报名登记表》提交后,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学校行政公章。异地就读的考生在县教育局完成报名后,由其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学校行政公章。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学校审核汇总后,派专人将符合条件考生的《报名登记表》、报名相关证件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学生素质报告表或学生手册复印件、扶贫手册复印件,复印件上学校审核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及《报名考生信息表》(附件2)、《考生报名统计表》(附件3)上报教育局人事股204室。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分别单独填写在《报名考生信息表》及《考生报名统计表》上。审核人员和校长在《报名考生信息表》上签字,并加盖学校行政公章(将附件2、附件3的电子稿发至37288790@qq.com)。

初中毕业学校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4.县教育局审核(8月5日)

县教育局依据初中毕业学校上报的材料,以及异地就读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对所有报名考生的考生信息、报考资格和报考志愿进行审核,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分类汇总通过审核的考生信息报送市教育局。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5.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卷面总满分)×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等级制科目和考查科目:实行等级制的4科(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的等级入围要求为:至少1个B等以上(含B等),其余科目为C等以上(含C等);考查科目成绩合格,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实行等级制的科目和考查科目作为“初选考生”的入围条件,不计入“初选考生”排队成绩。

分数制科目:实行分数制的九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制、历史、地理)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为准,一律不实行优惠加分。

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排序;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6.市教育局审定报名考生名单

市教育局根据《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对报名考生进行审定。未通过审定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市教育局审定无误后,分别报送有关培养学校,同时将《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报送省教育厅存档备查,并通知县教育局。

7.确定体检人员名单(8月10—12日)

县教育局根据本县的招生计划,在所有推荐考生中,以考生志愿为依据,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当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按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当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根据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按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体检确定名单公布于新晃政府门户网教育局子网(http://www.xinhuang.gov.cn/xinhuang/c112920/xh_list3.shtml)。

7.体检(8月12日—8月14日)

县教育局按确定后的体检考生名单,统一组织考生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应按照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的办法等额确定递补体检考生。本环节将根据物价部门审批标准,对进入体检人员收取体检费用。

8.签订协议(8月17日—19日)

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县人民政府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9.预录取(8月20日)

市教育局依据湖南省教育厅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在全面审查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体检结论、《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的基础上,进行预录取。预录取名单将公布于新晃政府门户网教育局子网(http://www.xinhuang.gov.cn/xinhuang/c112920/xh_list3.shtml)。

五、相关政策说明

1.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

根据湘政办发〔2015〕114号文件精神,当普通计划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继续实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在生源条件充足的情况下,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40%(小数点一律余进,下同);在生源条件不足的情况下,按实际情况执行。落实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的工作原则是:在相应工作环节中,应首先根据招生来源计划并结合有关政策分别在男、女考生中择优确定40%比例的男生考生和女生考生,然后再在剩余相关考生中择优确定剩余20%比例的相应考生;男生或女生生源条件不足时,相应的男生考生或女生考生的缺额应与剩余20%比例的考生名额统一择优选拔。

2.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3.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4.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上岗前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5.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本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专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县市区按照相关规定落实。

6.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7.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六、其他

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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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docx

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docx

2020年新晃县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统计表.docx

新晃侗族自治县招生计划.docx

新晃侗族自治县2020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代章)

2020年6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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