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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南京市江宁区招聘教师公告【招9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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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宁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经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2020年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928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0年南京市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njhrss.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nanjing.gov.cn)、江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ning.gov.cn)和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学科(专业)和数量等详见《2020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1》(见附件1)和《2020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2》(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见附件3)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高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初中(1)、小学(1)、幼儿园(1)、特殊教育学校(1)的相应岗位(见附件1):

(1)2020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7-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毕业生);

(2)2020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7-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含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应为1989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应为1984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

(3)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应为1989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应为1984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

(4) 2020届南京生源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2.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见附件3)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初中(2)、小学(2)、幼儿园(2)、特殊教育学校(2)岗位(见附件2):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毕业,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本科可为非全日制非师范类毕业),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有3年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或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30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具有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初中(2)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获得过设区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有5年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或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30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具有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

符合上述1、2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均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0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0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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