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三明大田县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新任教师公告【297人】
三、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协审、公示和聘用。
(一)时间安排
(1)3月18日--24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每位报考者只报考1个岗位;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报考时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个人真实准确信息;同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2)4月14日全省统一笔试。
(3)5月13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笔试卷面成绩。
(4)5月下旬--6月,开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工作。
(5)6月底,发布补充招聘岗位。
(6)7月上旬,参加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7)7月—8月,开展补充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工作。
(二)笔试成绩计算和排序
(1)笔试成绩等于笔试卷面成绩加上加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2019年新任教师招聘笔试合格线为笔试成绩60分。
(3)若同一岗位2个及以上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报考者名次按笔试卷面成绩从到低分排序;若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均相同,按笔试专业知识科目成绩从到低分排序;若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笔试专业知识科目成绩均相同,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排序;若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笔试专业知识科目成绩、学历层次均相同,报大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为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参加“三支一扶计划” “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 “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者,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报考者按照《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享受笔试加分(与卷面成绩相加)政策。若加分项目有多项的,只取一项。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或已参加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门职位”考试且被录用过的,不再享受招考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到大田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因考生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数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应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教师资格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报考者,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属2019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但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等相关材料。
(3)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除高中体育、音乐、美术岗位外)的考生应提交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非应届考生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2019年春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3.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得参与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
4.符合报考条件的我县1997年11月登记在册代课教师应于2019年3月14日正常工作时间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5.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