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四季度重庆涪陵区教师招聘77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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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四季度重庆涪陵区教师招聘7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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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学生证、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及部分用人单位组织人员到报名点报名登记及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招聘学科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为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属紧缺学科的(历史、音乐、体育、美术、科学、计算机、幼教)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则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测试。

  应聘人员于2014年12月2日登录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www.cqfljw.com,下同)查看考试安排信息,并凭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分学科专业参加笔试。

  1.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测试

  公共科目分值100分,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4年下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专业科目测试分值100分,内容为分学科的中学专业知识。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学科岗位采取实际操作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笔试考试时间:2014年12月6日上午08:30—10:00公共科目;  10:30—12:30专业科目测试。

  笔试考试地点:重庆市涪陵第九中。

  成绩查询:应聘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于2014年12月7日在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上查询,并在区人力社保局办公楼和笔试地点张榜公示。

  2.面试

  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层次拟招聘学科名额1:2的比例,根据公共科目成绩乘以30%与专业科目成绩乘以30%之和从到低分(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下同)依次确定。未达到学科岗位面试1:2比例的,相应递减学科岗位数至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学科岗位数(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处理),但至少应保留该学科岗位1名学科岗位数。学科岗位面试比例为1:1的,考生的笔试平均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学科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则保留该岗位1名学科岗位数。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招聘岗位层次的学科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014年12月8日,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2014年12月13日上午8:00开始,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现场备课、上课。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员。学科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若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成绩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区教委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层次拟招聘学科岗位人数,按照该学科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如出现考试考核总成绩分数相同,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确定,下同)。若上述情况和成绩均相同,则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组织加试一场结构化面试,按加试的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最终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区人力社保局办公楼和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层次和招聘学科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并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定《全国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协议》(请考生务必自带)。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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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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