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四川南充营山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招100人】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科目及顺序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
2.笔试范围。《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范围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http://www.sc.hrs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和地点。《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定于2017年12月2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原始成绩由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于2017年12月22日24:00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5.查分。对《教育公共基础》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查分结果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6.笔试总成绩公布。营山县教育局于查分结果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下的“招考信息”栏(www.yingshan.gov.cn/,下同)公布参加《教育公共基础》考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及排名。
7.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具体加分计算办法详见本公告第四条中的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7年11月6日—11月9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营山县教育局,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区)人社局,教师特岗计划为县(市、区)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为县(市、区)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成都市“三支一扶”计划项目自愿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加盖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公章的服务证书。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经营山县教育局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详细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复核。递交加分材料的考生根据营山县教育局的通知取回所交的加分材料原件。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讲课和技能测试(需技能测试的岗位详见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范围:与报考岗位相关专业(学科)的教学(试讲)或技能操作。
3.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4.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组织两次,对确定的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第二次对递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如面试资格审查全部合格,则不再组织第二次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由营山县教育局、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报考者报名时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教师资格证等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由本人出具教师资格认定部门或就读学院已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的相关证明(须加盖认定部门或就读学院公章)及复印件1份。
(5)《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面试时仍须携带)。
(6)在编人员由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
不能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资料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因递补者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营山县教育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及其资格审查只组织一次且集中进行。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营山县教育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5.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又无人可递补、递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及自动放弃或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营山县教育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营山县教育局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下同)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营山县教育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天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请注意查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营山县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体检递补人员名单由营山县教育局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注意查阅。
六、考察
营山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考察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教师资格证原件、人事档案、身份证原件。
七、公示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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