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合同聘用制教师招聘公告【招130人】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0名合同聘用制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岗位学科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30名,其中,高中教师(含职校)6名,初中教师20名,小学教师104名。具体岗位、学科及条件见《武汉开发区(汉南区)2017年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应聘语文学科的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应聘其他学科的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应聘教师岗位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2017年应届毕业生中尚未认定教师资格的应聘人员,应具有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合格证明,若招聘考试考核合格,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后再办理正式录用手续。2016年及以前的往届毕业生(或有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持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对其中持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先行报名参加招聘考试,若考试考核合格,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再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7.年龄限制。具有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分别在30、35、40周岁以内,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的在校大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