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四川宁南县教师招聘公告【招52人】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初中教师12名、小学教师30名、高中教师5名、职业技术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小学、初中、高中、职业技术教师52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宁南县2017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报考者须为2017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落款日期均须在7月31日及以前,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习形式”、“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即三栏内容应同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年龄等要求(含学历、教师资格证等),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3月10日; 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及教师资格证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5、符合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未满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7、现役军人。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