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中南民族大学招聘普通教师公告【招50人】
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2012〕6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7年普通教师岗位人员50名。
一、 需求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政治素质高,道德修养好,热爱教育事业,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协作和创新精神。
(二)应聘者第一学历原则上为第二批本科及以上招生高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
(三)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
(四)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中南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提交应聘简历,并选择应聘岗位,每人最多可选择2个岗位。“高层次人才”需求岗位的招聘条件参照《中南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中“人才引进对象”所涵盖的范围。
(二)简历筛选。教学单位招聘考核工作组(学术委员会)通过人才招聘系统对简历材料进行筛选,择优推荐参加试讲人选。
(三)资格审核。
1、试讲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向应聘单位提供个人应聘材料。
审核材料包括:“人才招聘系统”中生成的《中南民族大学应聘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有效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近五年科研成果代表作等原件及复印件。
2、教学单位对试讲人选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核,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复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考核。
(四)考核与政审。
1、教学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试讲考核,重点考察试讲人员的职业道德、教学科研能力;应届毕业生、及以下职称者须考察双语教学能力。
2、根据当年教师需求计划,经教学单位学术委员会讨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初步确定意向性人选。
3、教学单位分党委对意向性人选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得纳入拟聘用人选范围。
4、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综合考核与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审批。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