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暑期河南濮阳市直招聘教师公告【招485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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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暑期河南濮阳市直招聘教师公告【招485人】

报名程序:

1、提交申请。报考人员登陆濮阳市人事考试网,进入“2017年濮阳市直、经开区、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负责及时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8月3日8:00至8月6日10:00。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应及时与审查单位联系。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7年8月6日下午15:00前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报考人员须准备好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12日8:00至2017年8月14日上午9:00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与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在招聘指定网站公布,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不再改报其它岗位。

(四)笔试

笔试设一门综合试卷,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教育综合知识,以及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我市任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目前在岗(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大学生考生和符合报考条件从我市入伍或濮阳市籍大学生退役士兵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应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14日下午至16日下午)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濮阳市教育局行政服务大厅审验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笔试时间为2017年8月14日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同时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招聘指定网站公布。

(五)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与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为3: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招聘指定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需报考人员本人携带以下材料:报名表(附件3)自行下载填写后打印一式2份;与报名上传照片同版的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岗位有职称要求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编在职人员(含已辞职但手续未办结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资格复审确认合格的考生,请妥善保管报名表。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情况,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不低于3: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在招聘指定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内容主要依据濮阳市市直中小学现行教材制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审核通过的报名表。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地点在招聘指定网站公布。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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