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秋季福建莆田市事业单位招聘编内525人公告(含教师岗31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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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秋季福建莆田市事业单位招聘编内525人公告(含教师岗31人)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各岗位的具体考试方式详见岗位条件表

(一)笔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者本人动态“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

1.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笔试前一周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笔试

初定2021年11月13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A类)。

2021年11月13日下午2:30-4:30考《临床类》(B类)、《护理类》(C类)、《医学基础知识》(D类)等专业知识。 若因疫情防控要求延迟或取消考试,将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莆田市人事考试网。

3.加分

符合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见附件2)的拟加分考生请于11月8日8:00-11月12日17:00登录莆田市人事考试网,在【加分及专门岗位认定】界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莆田籍农村独女户、二女户拟加分考生请登录莆田市卫健委网站下载加分审核表,逐栏填写后送村、乡镇(街道)、县区卫健局三级联审。报考专门岗位及通过享受加分政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具体请仔细查看《莆田市2021年度秋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4.成绩查询及合格线

届时请登录莆田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次考试市直单位《综合基础知识》类管理和专技岗位笔试成绩(加分后,下同)的合格线为60分。县区(管委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类管理和专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5分。市直单位医学类专业知识卷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其中:湄洲岛、南日岛岗位的为50分,受聘者须签订最低3年的服务期限);县区(管委会)单位医学类专业知识卷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50分,受聘者须签订最低3年的服务期限。岗位条件设置其他服务年限的从其规定。

(二)面试

1.对象确定

设置需要面试的岗位,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的3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

面试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下同)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

考生可通过莆田市人事考试网提交面试资格复查所需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申请面试资格复查。

3.面试

面试参照招考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进行面试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四、体检和考察

进行面试的岗位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总成绩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不进行面试的岗位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且经现场书面材料审核(参照进行面试岗位的资格审核办法进行)无异议的人员中,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结果公示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并将明确的考察结果和聘用意见书面报组织人事部门。

五、聘用、递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送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面试前,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每个岗位最多可进行二轮递补)。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递补参照面试的做法。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认真阅读《莆田市2021年度秋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熟悉报考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

(二)体检、考察、试用期等环节,若国家、省里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的规定执行;

(三)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直接联系,联系电话详见网站发布的《莆田市2021年度秋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五)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通告由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莆田市2021年度秋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加分政策文件:

①《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

②《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     

③《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

④《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

 

原标题:莆田市2021年度秋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文章来源:https://kl.ptrc.com.cn/signup/news/bulletin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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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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