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山东淄博市淄川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5人公告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I类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II类岗位为紧缺岗位(具体包括高级专技岗位和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免笔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与资格审查有关要求如下:
(一)笔试
笔试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1日-4月2日。应聘人员报名缴费后(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审核通过后),于2023年3月29日-4月2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如对笔试时间进行调整,将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关注)。考生根据准考证标注的具体时间参加相应场次的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打印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共分9个科目,具体为:A-临床医学,B-中医学,C-口腔医学,D-麻醉学,E-医学影像学,G-医学检验学,J-药学,M-护理学,O-医学检验技术。笔试内容为科目相关专业知识。II类岗位岗位免笔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为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以核减后为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面试分别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为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I类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II类岗位免笔试,按照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进行加试或按照预先约定条件确定排名顺序。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首批考察体检按成绩排序1:1的比例等额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工作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3)。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区卫生健康局将聘用人员材料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并办理各项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此次考务的疫情防控工作,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淄博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官方网站发布。
八、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若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人事考试机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将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川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0533-2921097
淄川区医院 0533-5150502
淄川区中医院 0533-5133006
技术咨询电话:
淄博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 0533-2757979
监督电话:
区纪委监委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533-29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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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淄川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I类岗位)
2.2023年淄川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II类岗位)
3.2023年淄川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须知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8日
原标题:2023年淄川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ichuan.gov.cn/gongkai/site_zcqwsjkj/channel_5fbcb817bb8cd5647ce6cae8/doc_640947c64579d1bef05a895e.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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