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招8人】
(七)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疑义的应聘人员,按规定办理签订合同、聘用上岗、接转档案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岗,逾期不上岗者取消资格。
从2017年起,凡经河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厅批准并备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事代理人员,执行《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代理工作暂行规定》的工资福利标准。
1.聘期内,人事代理人员工资、津补贴等待遇与学院同类人员相同或事先协商确定,并在聘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2.人事代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分开。涉及职称申报评审的按照河北省职称申报评审规定执行;聘任由学院根据专业技术岗位需要择优聘任,并与正式编制同类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3.人事代理人员考核纳入学院职工统一考核。
4.人事代理人员“四险一金”的缴纳按照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缴纳比例参照在编人员比例。
5.在合同期内依法行使民主、政治权利,按照岗位设置条件和用人原则可参加干部聘任。
6.人事代理人员经过一个以上聘期,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根据学院编制需要和上级政策,提供择优机会。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个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聘方案、组织指导、规范程序、严格监督等,并对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聘工作具体组织实施。
七、招聘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2017年人事代理人员招聘工作,并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社厅网站、我院网站(www.emcc.cn)及中国高校教师招聘网(http://www.jszpw.net)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于我院网站(www.emcc.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35-7815764(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0335-7815751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纪委)
原标题: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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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2.2017年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2017年7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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