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黎平县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教师岗公告【招2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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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黎平县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教师岗公告【招20人】

各用人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和报考者填写的《报名表》,对其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者,由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和同志签署意见,并盖公章。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考试环节资格。经资格审查后,如某职位通过审查人员人数低于引才计划数的,则相应减少该职位引才计划数;无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该岗位取消。

报考者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参加报考的应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所属县(市)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工作由县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直接面试(面谈、专业测评等)(以下均简称“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黎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p.gov.cn/)中的“公告公示”栏内公告信息。

面试考官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有关单位领导、专家组成。面试(面谈、专业测评等)主要考察报考者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引进职位工作等能力情况。面试(面谈、专业测评等)具体内容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商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成绩达70分及以上的才具备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签订《三方协议书》或《就业意向书》

面试结束后,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按各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总成绩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同一职位拟聘用人员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拟聘人员)。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书》或《就业意向书》(应届生签订《三方协议书》,往届生签订《就业意向书》)。

《三方协议书》或《就业意向书》签订后,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后续环节或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需按《三方协议书》或《就业意向书》约定金额支付违约金,并列为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

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名单将在各指定网站公示。

(四)体检

签订《三方协议书》或《就业意向书》人员列为体检对象,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结论下达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以考生的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用人单位审定,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取消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

6.截止2017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8.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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