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教育学院招聘教师公告【招21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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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北京教育学院招聘教师公告【招21人】

五、招聘程序

1.岗位申报

申报时间:2017年1月22日至3月5日;

2.初选

2017年3月,各设岗二级机构自行组织开展初选工作,初选程序包含:资格审查、简历初选、试讲(参试资格以二级机构通知为准)等,应聘教师岗位的进行试讲(对个人仪表、语言表达、教态、专业知识运用、教学科研能力、运动技术水平等相关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3. 学院人事处对试讲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其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代表性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重点审核业绩材料能否满足应聘岗位条件。组织通过试讲合格者进入综合素质测试。

4.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60分以上)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组织体检、心理测试和政审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5.合格者报学院审批,在北京教育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6.公示期满后,如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备案,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7.因应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请将附件2《应聘人员登记表》 +附件3《北京教育学院2017年应聘人员名册》+简历一并以文件夹压缩包形式提交。

应聘主题及压缩包名称均为:应聘岗位编号+姓名+最后毕业院校+学历+专业。

简历投递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3月5日(过期不再接收简历)。

七、其他说明

1.应聘我院各类岗位人员,须遵守北京市人社局相关规定,根据简历接收情况适时组织试讲,比例为1:10,具体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2.应聘者须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3.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4.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研究生学历,同时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外地留学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就业报到和落户手续的相关要求。

5.聘用人员岗位等级:拟聘用的硕士研究生一般聘在专技十二级及以上,拟聘用的博士研究生一般聘在专技十级及以上。

特此公告。

原标题:北京教育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

点击下载>>>

1:2017北京教育学院招聘计划.xls

2:2017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3:2017年北京教育学院应聘人员名册.zip

北京教育学院

2017年1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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