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东莞市教育局招聘公办普通中小教师及中职专业课教师公告【招495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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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东莞市教育局招聘公办普通中小教师及中职专业课教师公告【招495人】

5、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6、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复印件;非公职人员人事关系挂靠在人力资源部门的须出具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公职人员,含人事关系仍挂靠在原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东莞市内民办教育机构工作且在有效合同期内的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须由校长或法人代表签署;东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师报考须提供与公办签订的《东莞市公办中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合同书》和在职证明。

7、社会人员报考须提供初级及以上职称;

8、个人学习和工作情况总结(公职人员须在当中写明现职单位,包括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的)。

(三)考试。公办普通中小教师(面向毕业生)岗位考试分为招聘单位面试、统一笔试和统一考核;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考试分为招聘单位面试和统一考核。统一笔试和统一考核由市教育局负责;招聘单位面试环节由直属和镇(街)教育主管部门负责,面试形式不限,成绩不计入总分。招聘公办普通中小教师(面向毕业生)岗位总成绩=统一笔试成绩×30%+统一考核成绩×70%;招聘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总成绩=统一考核成绩。统一笔试和统一考核实行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统一笔试成绩须≥60分,统一考核达标成绩须≥80分,否则成绩均不计入总分。

1、招聘单位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内容和形式由招聘单位自定。面试时间为2016年11月26日—27日,面试地点:报考普通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地点设在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具体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面试地点以通知为准。面试成绩不计入总分,面试结束后,考生需在考场指定候分室候分,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在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应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招聘单位面试环节不设统一达标分数线。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情况,在符合岗位要求人员中按岗位数的1:3比例从到低分择优推荐人员进入统一笔试环节;面试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招聘单位可放弃推荐人员进入笔试和考核环节,招聘单位须相应取消或减少招聘岗位。

2、统一笔试。统一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12月3日上午9:30—11:30,考场安排见考试通知单,统一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中学类学科命题范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与法规占35%,各学科高等教育阶段专业知识占15%,各学科专业基础主干知识占35%(高中阶段知识),各学科课程与教育学论知识占15%。小学类学科命题范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与法规占40%,各学科高等教育阶段专业知识占10%,各学科专业基础主干知识占50%(小学10%、初中30%、高中阶段知识10%)。中小学类学科命题范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与法规占50%,各学科高等教育阶段专业知识占10%,各学科专业基础主干知识占40%(小学10%、初中30%、高中阶段知识10%);其中,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命题方向以中学类为主。

本次招聘统一笔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辅导机构。统一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百分制),不达分数线的成绩不计算入总成绩。本次统一笔试设查分环节,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可申请查分(申请表见附件)。

3、统一考核。

普通科(含中职专业科,音乐和美术除外)考核:上午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于2016年12月4日上午7:30前到达指定备考室报到,下午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于2016年12月4日12:45前到达指定备考室报到,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考试现场提供片段教学课题,考生提前约45分钟备课,考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10分钟为片段教学,5分钟为考官提问。

音乐科考核:上午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于2016年12月4日上午7:30前到达指定备考室报到,下午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于2016年12月4日12:45前到达指定备考室报到,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考试现场提供片段教学课题,考生提前约45分钟备课,考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10分钟为片段教学,5分钟为才艺展示环节,考生根据报考岗位专业方向自定才艺展示内容,道具只提供钢琴和简易音响,其余须自带。

美术科考核:考核内容分为上午考才艺展示环节和下午考片段教学环节。全部考生须于2016年12月4日上午7:30到达指定备考室报到,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考核内容为才艺展示环节,考试时间为8:30——11:00,考试内容为命题作品一幅和现场创作自定义作品一幅。全部考生下午参加片段教学环节考试,考生须于2016年12月4日12:45前到达指定备考室报到,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考核内容为片段教学,现场提供片段教学课题,考生提前约45分钟备课,考试时间为10分钟。

音乐(美术)学科考核成绩=个人才艺展示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

统一考核分学科进行,具体安排见考试通知单,其中片段教学环节考试范围为中小学(中职)教材。考试结束后,考生需在考场指定候分室等候并领取签名确认考试成绩后方可离开,统一考核成绩不达80分(百分制)的不予录用。

分岗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如出现2人以上考试总成绩相同,则先按统一考核成绩、后按统一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精神,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上交计划生育证明材料、考察材料和聘用审核表。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设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工作能力、纪律要求和身体条件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定为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补录

未能完成招聘任务的岗位,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进入统一笔试和统一考核环节并分数达标人员(笔试60分及以上,考核80分及以上)中选拔,考生成绩和排名不分先后,各单位自行组织报名和面试,确定名单后按程序报教育局审批。招聘单位也可不申请补录。

四、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人力资源局指导下进行,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成立招聘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各项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被审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审查没有结论的,暂缓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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