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江苏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淮安市新安医院招聘15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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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江苏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淮安市新安医院招聘15人公告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为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淮安市新安医院为淮安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是一所社会福利精神病专科医院,现由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全面托管。为适应医院发展需要,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淮安市民政局同意,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6年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淮安市新安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3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计算方法同上)。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和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须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

4.应聘所使用的学历和专业须同时符合岗位要求。专业条件要求按《岗位表》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所列专业条件描述不一致的,须经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淮安市新安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岗位表》中所列专业条件相近或相似的,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同等对象”。“两同等对象”须于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的学生;

(2)2024年3月8日(不含)后签订聘用合同3年服务期未满的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分为两部分:

岗位代码为01的岗位报名的方式如下: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10月31日。

2.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先投档后确认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向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投递自荐材料(简历投递邮箱:hasybm@126.com),投档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31日。报名咨询电话:0517-80831890。

(2)由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对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定报名人员。

岗位代码为02-10的岗位报名的方式如下:

1.报名时间

2026年9月2日至9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康复中心六楼组织人事科(淮安市淮海西路272号)。

3.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于报名前登录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下载并填写《2026年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淮安市新安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表》一份(个人签名须手写,其他内容均需打印)。

(2)本人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2张(背面用正楷字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代码)。

(3)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方向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

(7)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两同等对象”须提供培训单位出具的面向社会招收学员的证明、缴纳的社会保险清单。

(9)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经工作人员审核签字确认后,应聘人员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人,资格审核通过且完成缴费的应聘人员,方视为报名。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岗位所需全部材料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终止聘用程序。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的开考比例相应倍数的岗位(见《岗位表》),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岗位代码为01的岗位:报名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由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专家对其专业技术水平进行综合考核。

岗位代码为02-10的岗位:报名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岗位表》中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8倍(含)的,免除笔试环节。需要笔试的人员按通知时间到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免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

应聘人员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知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计算和公布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折算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在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

01岗位在应聘同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02-10岗位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加试专业知识,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

体检由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前,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人事档案托管在相关代理机构的人员还须提供档案托管证明;无工作单位人员须提供档案托管证明。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考察资格。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明确放弃聘用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经公示后放弃聘用的,一年内不得应聘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淮安市新安医院岗位。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0517—80833036

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17—80831677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517—83671213

政策咨询电话:0517—80831890

本公告由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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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6年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淮安市新安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6年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淮安市新安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6年8月17日

原标题:2026年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淮安市新安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huaian.gov.cn/col/4588_227787/art/17855136/1786958052293ji7u0BNY.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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