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7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2026年度校园引才公告
一、引才对象
面向2026届高校毕业生,以引进硕士研究生为主,包括非在职且定向就业省区包含青海省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应届毕业生。2024、2025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可列入此次引才范围。
二、引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
(三)符合具体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均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的2026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引进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91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对急需紧缺专业或业绩特别突出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
三、政策待遇
1.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2.根据《大通县关于引进人才的若干政策(试行)》,为引进人才制发“大通县人才绿卡”,凭证件享受医疗、交通、食宿、文化等方面减免或优惠政策。
3.工作表现的,可优先推荐申报省市人才项目。
4.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西宁市校园引才政策享受安家费。
四、引才程序
本次引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测评、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一)发布引才公告。在大通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复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资格审查人员须严格按照引才公告确定的条件和政策,统一标准,确保规范有序。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形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各岗位招聘人数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核测评。坚持“考用一致、科学灵活”原则,采取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测评方式进行。考生考核总成绩设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含),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70分以下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由考核专家组现场评分并当场公布成绩,考核总成绩并列时,先按专业技能成绩高低确定,专业技能成绩相同的,另行加试。考核测评工作结束后,成绩在大通党建微信公众号及时公示,按各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
(四)签订就业协议。根据考核测评结果,按岗位数和参加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由用人单位与国内2026届毕业生、毕业院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与国(境)外院校在读人员签订双方协议,2024、2025届择业期毕业生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测评结果,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于进入体检程序的怀孕考生,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也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考察(政审)可继续进行,如果考察(政审)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聘用。如果考察(政审)中没有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暂缓聘用,待考生孕期结束后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完成体检,并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合格,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再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考察(政审)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除对应聘人员基本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等情况审查外,要突出应聘人员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在组织考察(政审)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要同步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发现的存疑问题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六)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大通党建、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入职手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县卫生健康局调查核实,经查实确属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后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报市人力资源社会局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在考核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资格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本岗位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测评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合格分数线。
五、相关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学籍的;
3.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因违法违纪违规正被调查处理的;
4.在校期间有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在以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8.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9.已经被录(聘)用为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
10.聘用后构成回避情形的;
11.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2024、2025届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对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三)事业单位和应聘人员在组织或参与公开招聘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四)如出现以下情况所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双方协议)无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毕业的;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五)引才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有关考核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信息,将在大通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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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2026年度校园引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q0o_WE9Et4FVB7Xd6dTmg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