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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夏季江苏南通市启东市人民医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8人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适岗人才,优化人员队伍结构,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相关规定,启东市人民医院2026年夏季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启东市人民医院2026年夏季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下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qidong.gov.cn/qdsrsj/sydwzl/sydwzl.html)、启东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qdsrmyy.com/)公告。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987年6月25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198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放宽至1980年6月25日以后出生;应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放宽至1975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2026年博士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

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尚在服务期内的,取得相关证书(证明)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2)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报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启东市人民医院2026年夏季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明确要求的除外),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9.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启东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2026年12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7.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启东市人民医院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报名网址:启东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qdsrmyy.com/)

1.报名、照片上传:6月25日9:00~6月30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2.资格初审:6月25日9:00~7月1日16:00。

3.陈述申辩:6月25日9:00~7月2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6月25日9:00~7月2日17:00。

(二)网上确认

1.启东市人民医院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初审的招聘部门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3106007。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rsj.nantong.gov.cn/)、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qidong.gov.cn/qdsrsj/sydwzl/sydwzl.html)、启东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qdsrmyy.com/)公布。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在2026年7月3日9:00~11:3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由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考试由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启东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一)资格复审

为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启东市人民医院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为报名人员。

2.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到资格复审负责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启东市人民医院行政七楼大会议室(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753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复审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须由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如因委托书非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后果均由委托双方自行解决,与招聘单位无关。

3.应携带材料。

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交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者《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实行网上签约的院校需提供相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人员)、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

以“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2寸照片1张、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外,需现场签订报名时无工作单位承诺书,如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如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时间为毕业后至报名时)、本人实际报名前的离职证明。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2寸照片1张、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2寸照片1张、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研究生学历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学校专业方向证明。

4.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100元面试考务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启东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由启东市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启东市人民医院官网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开展考察工作,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水平等。考察工作由启东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六、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启东市人民医院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后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代码、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

(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启东市人民医院报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送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并由用人单位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在2026年9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2026年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聘用手续在其毕业后30日内办结),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与初次就业的人员订立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单位签订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本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三)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八、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启东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和考务咨询:0513-83106007(启东市人民医院)。

纪律监督:0513-68525824(启东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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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人民医院2026年夏季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启东市人民医院

2026年6月23日

原标题:启东市人民医院2026年夏季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dong.gov.cn/qdsrsj/sydwzl/content/cdc84a7e-94ec-4302-a62c-258b31cefbc1.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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