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江苏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88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滨湖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户籍不限。
6.年龄: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至 2008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8.本次招聘对象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取得博士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1)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执行)。以上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截止报名时)。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截止报名时)。
(4)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2026年培训合格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2026年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政策”)。2026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住培合格证书。
9.定向生、委培生一般不得报考。如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应当由定向或者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10.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年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滨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近三年被滨湖区属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聘用但放弃录取资格者;
(5)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位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6)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或者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二、有关说明
1.工作年限计算: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按实计算,从2026年8月31日向前推算。
2.学历问题:本公告所指学历(学位)为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学位)。
3.获得国(境)外大学学历(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认证证明。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6年5月26日9:00—5月30日16:00
2.报名网站:https://www.jsksbm.com/hibsdlwgn9/login
3.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5月26日9:00—5月31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6年5月26日—6月1日的9:00—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6年5月26日—6月1日的9:00—17:00
4.缴费确认时间:2026年5月26日9:00—6月1日18:00
5.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6年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名称一致,其余报考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认定材料)上的专业名称一致。网上报名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审核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资格未初审或者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要求博士学位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招聘人员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改报名的时间为:2026年6月4日9:00—11:3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时公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生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要求研究生学历且报名人数≤招聘人数5倍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
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方式。
具体考试方式由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公告。
(二)笔试
1.考生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将提前7日在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http://www.wxbh.gov.cn/bhws/index.shtml)另行公告,请报名者予以关注。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2.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
3.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为主,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
4.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
5.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2.未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直接面试岗位除外),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参加递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3.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26年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研究生考生提供的学历证书或者《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发表论文等内容,考生研究方向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4)按“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4、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人员,如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如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时间为毕业后至报名时)、本人实际报名前的离职证明;
(5)要求有专业资格、执业资格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要求有论文的岗位,提交的论文被列入为中科院公布的预警期刊,则该篇论文不予认可;
(7)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在职证明、社保缴纳记录等佐证材料);
(8)“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盖有住培单位公章的包含报考人员是否为面向社会招收的住培证明;
(9)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10)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含专业技能考核)
1.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面试内容含公共内容和专业内容。公共内容主要考核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组织协调等能力;专业内容着重考核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
(五)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1.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考生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2.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如面试成绩相同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的,将组织加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五、体检及考察
1.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和考察。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按《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锡人社发〔2024〕9号)规定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本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聘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进编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关系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日期签订聘用合同或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已公示拟聘用或聘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记录期限为3年。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3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七、诚信管理
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招聘考务信息发布
招聘岗位、招考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http://hrss.wuxi.gov.cn)
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http://www.wxbh.gov.cn/rbj/index.shtml)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ww.wxbh.gov.cn/bhws/index.shtml)
九、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监委:12388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10-81178788
十、其他
本公告由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0-81178789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0—8283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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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 月 21 日
原标题:2026年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wuxi.gov.cn/doc/2026/05/21/4779123.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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