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应届毕业生招聘1人公告(第四批)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东方医院)建成于1999年12月12日,作为国家“双”建设高校北京中医药大学的附属医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管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与国际交流合作于一体,中医药特色鲜明、中西医融合优势突出、综合救治能力过硬的现代化三级甲等中医院,始终以守护人民健康、传承创新中医药事业为核心使命。获批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首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医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康复中心、中药药事质控中心、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中药新药与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平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国家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智慧中医医院试点项目建设单位、教育部中医内科学重点实验室、北京市临床研究质量促进中心、数智中医慢病防治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中西医结合肿瘤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基于老年痴呆防治的中医药慢病研究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北京中医药研究型病房(Ⅰ、Ⅱ类)、AI-中医中新国际联合实验室、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中医医院。作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医院始终秉持“尊老、敬老、爱老”的服务理念,将关心、关爱老年人融入医疗服务的每一个环节,构建起安全、便捷、温馨的就医环境,营造全院共同关心、支持、参与老年健康事业的文化氛围,让医疗更有温度,让晚年更有尊严。
截至2026年1月,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东方医院)现有在职职工1743人,构建起一支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德技双馨的高水平人才队伍。其中首都国医6人、全国创新争先奖获得者1人、北京学者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人、岐黄学者3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及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负责人6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14人、首都名中医13人、名中医2人、首都中青年名中医2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2人、全国中医临床人才11人、全国中医临床骨干和创新骨干人才各1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2人、北京市科技新星2人、北京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人才4人、北京市卫健委医师科学家培养计划入选者2人、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新时代125人才工程9人,其他省部级及区级校级人才百余人次。
为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吸引高水平优质人才,医院将集中优势资源向高水平人才倾斜,专项设立人才培养启动基金,根据应聘人员资质条件和现有成果给予一定的人才培养经费支持,经录用并入职后满足相关条件可申请解决北京市进京落户指标,具体以上级管理部门批复为准,并参照正式人员标准发放工资待遇。
现公开招聘第四批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定向),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4.招聘对象:全国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定向),不接受定向生、委培生申报。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4、2025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无社保记录证明材料)。
5.应聘者需在2026年度内取得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资质,否则录用资格不予保留。
6.符合解决进京指标要求的京外生源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满足北京市落户基本要求,且博士在读期间无全职工作经历。
7.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8.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凡与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职工有涉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聘者(具体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情况,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应聘者如未全面填报或者有意隐瞒相关亲属关系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与应聘者有上述关系的职工应当主动报告并在招聘中全程回避,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不及时报告或者有意隐瞒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岗位需求
|
序号 |
科室 |
岗位 |
专业 |
学历学位 |
人数 |
招收类别 |
备注 |
|
1 |
肿瘤科 |
医疗 |
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临床医学类 |
博士研究生 |
1 |
2026应届毕业生 |
要求有医师资格证和规培证 |
本批次招聘类别为非编制内职工,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北京市城镇职工类别参加社保和缴纳公积金,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
三、应聘方式
1.登录东方医院人才招聘网页,网址链接:http://hr.dongfangyy.com.cn:8000/zp.html#/。
2.系统注册。进入系统后通过邮箱注册,请务必牢记注册邮箱和密码。
3.填写个人简历。在“个人中心”处逐项完整填写个人简历信息,请务必填写完整。
4.点击应聘。应届生在“首页”点击“校园招聘(应届生)”,选择申报科室并点击“应聘”。
5.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查收邮件信息,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6.申报岗位前请仔细核对简历信息和申报岗位的需求信息,岗位申请一旦,个人简历信息将无法修改。报名截止前,应聘者可在“我应聘的职位”中取消应聘后修改简历信息。
7.所提交的应聘申请信息及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应聘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8.岗位申请后,可生成简历。如无特殊说明,后续招聘环节中需提交的简历,为本招聘系统自动生成的版本。
四、应聘期限
应聘期限:即日起至2026年5月18日。
五、招聘流程
1.简历投递:根据上述要求,应聘人员完成简历投递,医院进行简历初筛和资质审核。
2.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医院统一组织笔试/专业能力测试。
3.第一轮面试:通过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人员进入面试。
4.试工:根据用人部门要求和计划,应聘人员在科室进行为期一周的试工。
5.心理测评与德育考察:试工期间或完成后,安排心理测评,并需提交德育及思想政治情况证明。
6.第二轮面试:医院组织第二轮面试。
7.院领导审议:拟录用名单经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审议讨论。
8.体检: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
9.公示:根据要求拟录用人员在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10.签约: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录用协议。
11.入职:拟定于2026年8月1日,办理新员工入职等相关手续。
六、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咨询。
东方医院人事处:沈老师
联系方式:010-67689624,dfyyrczp03@163.com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2026年5月9日
原标题:【招贤纳士】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2026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第四批)
文章来源:https://www.dongfangyy.com.cn/Html/News/Articles/13499.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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