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四川广安市前锋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医院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的12人公告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26四川广安市前锋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医院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的12人公告

根据前锋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人员性质为非在编人员。本次招聘工作由医共体党群人事中心牵头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急诊/重症医师、放射医师、超声医师、药剂师及临床护士等共12名,具体条件见《前锋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医院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面向社会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能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5.热爱卫生工作,能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6.符合相应岗位的专业、学历、职称(执业)资格、年龄等要求(见附件)。

(三)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含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等,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已封存的除外)。

2.因违反过往任职单位规章制度被辞退或开除的(提供离职证明)。

3.党纪、政务处未满的,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个人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具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解除的;②近3年内存在银行贷款逾期累计超过6次或单笔逾期超过6个月,且未结清的;③存在其他被金融监管部门、信用管理部门认定为“严重失信”的情形。

5.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四)除公告已明确时间外,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日。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发布在广安市前锋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qfqrmyy.com/)及医院微信公众号上。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3日—2026年4月17日。

(二)报名及咨询电话: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前锋区永前大道中段317号医技楼四楼)。

联系电话:0826-6971217 联系人:陈老师

(三)报名提交资料:①《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③毕业证(含初始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报告(自行在学信网下载);④相应专业资格证、执业证、规培合格证、专科培训合格证原件等;⑤近期蓝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电子版贴在报名表上);⑥个人征信证明,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

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规培结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方式:考生将上述资料规范扫描合成一个PDF发送至报名邮箱:19977713@qq.com。

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联系方式”。

报考者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准确填写《广安市前锋区医共体总医院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如因填报信息有误、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由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与纪检监察室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作说明。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考试

(一)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经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人数>3:1时,一般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符合报名条件人数<3:1时,也可以只进行面试考核,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将在招聘工作群中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方式:本次招聘根据实际报名人数采用笔试+面试,或者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100分。采用笔试+面试考试方式时,笔试与面试单项各100分,分别按比例计算最终成绩;只采用面试考试方式时,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得分×60%+面试得分×40%。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上具体要求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提交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实践工作能力、心理适应能力、职业认知度等。入围面试人员,凭本人《面试通知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其他

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若只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录取。

若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且影响最终录取名次时,则按以下顺序依次比较,确定拟聘人员:首先,比较专业技术资格层次,资格层次高者优先;其次,比较学历层次,全日制初始学历高者优先;最后,比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总成绩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招聘资格。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者,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取消聘用资格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缺额,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前锋区医共体总医院微信公众号对外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及报到: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集体研究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如在本次招聘中某一岗位没有合适人选的,该岗位自动延长招聘时间至招满为止。

七、其他相关事宜

1.前锋区人民医院录用人员纳入该院编外员额编制管理,相关待遇按该院《编外员额制人员管理使用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2.前锋区龙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录用人员纳入该中心劳务派遣管理,相关待遇按该中心同类同级人员标准执行。

3.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按“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执行相应待遇。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的全程监督指导,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及咨询电话:

区卫生健康局:0826-2667169

区人民医院:0826-6971217

九、本公告由广安市前锋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医院党群人事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广安市前锋区医共体总医院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docx

2.广安市前锋区医共体总医院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

广安市前锋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医院

2026年4月2日

原标题:广安市前锋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医院关于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xZl986HycTBbnU_LvM8Aw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