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新疆科技学院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3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经新疆科技学院党委研究,决定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32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科技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管理,坐落在素有“塞外明珠·山水梨城”之称的新疆库尔勒市。学校始建于2002年,建校20多年来,连续培养了20届本科毕业生,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输送大批高素质人才。目前,全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7万余人,专任教师780名,其中正高级职称65名,副高级职称54名,中级职称480名,95.26%的专任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
学校有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838.29亩,建筑面积55.79万平方米,其中:金河校区位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360号,占地面积1986.45亩,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鸿雁校区位于库尔勒市鸿雁新区北京路89号,占地面积851.84亩,建筑面积34.79万平方米。
学校现已开设35个本科专业,涵盖6个学科门类,拥有2个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课程。学校设有11个教学机构,19个党政管理及教辅机构,是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联盟骨干单位,与300余家单位广泛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新疆科技学院将在2025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基础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办学定位,推动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大学,努力培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具体见学校网站:https://www.xjust.edu.cn/cms/kjxy.html)。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招聘辅导员32名,符合岗位条件的历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新疆科技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23日(含)后出生;
(八)身心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九)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见附件1);
(十一)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 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6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4. 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的;
5. 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 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7.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原则及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专业对口原则,坚持择优录用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辅导员岗位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五、发布招聘信息
在新疆科技学院主页(http://www.xjust.edu.cn)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www.xjrs.gov.cn)、中国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www.xjrsks.com.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六、报名
(一)报名、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3月23日10:30—4月17日18:30;
缴费时间:3月23日10:30—4月18日18:30。
(二)网络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登录报考系统(https://xj.xnrczpw.com/nindex/?ecode=xjkjfd),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请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报名诚信承诺书并确认后,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因填报虚假信息、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应聘人员须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等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则不能更改。
3. 相关费用。本次考试费用共计55元,其中报名费15元,考试费1科40元,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家庭人员等困难群体,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证明或低(原件、复印件),可与招聘单位委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联系,办理减免费用等手续。
4. 报名系统上传材料:
①新疆科技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审查表(辅导员)(附件2);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
③专科及以上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未取得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届毕业生须填写《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后扫描上传;
④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⑤专科及以上各阶段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5);
⑦任职学生干部证明(附件6);
⑧其他代表性成果材料。
5. 网络报名过程中,若报考人员对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有疑问,请咨询各岗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七、资格审查
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仅限于2026年4月18日18:30前提交有效应聘材料且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结束前未提交全部报名材料并完成缴费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上公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八、考试
辅导员岗位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最终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 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原则,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的,一同入围面试。
2. 面试
辅导员岗位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下视为不及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㗼/font>40%+面试成绩㗼/font>60%。若最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者除外)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并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最终成绩及排名。
九、体检
(一)检查项目及合格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二)学校将按招聘岗位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相关费用自理。
(三)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后的3—5日内,由新疆科技学院另选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四)如因放弃岗位、体检合格者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参加体检等后续环节的人员。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公示。
十、考察
(一)学校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二)重点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由于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学校可按相关规定进行递补。
十一、公示
(一)新疆科技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疆科技学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应聘者须在报到前将个人档案转递至我校,未转递个人档案的无法正常办理入职手续。
(四)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三、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新疆科技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6-8612388
十四、联系方式
(一)招聘岗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996-8693349
(二)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996-8663114
(工作日10:00至13:30,16:00至19:30)
十五、其他事项
(一)在体检、考察、公示各环节,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提出递补的,可按照同一招聘岗位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三)应聘人员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重要信息提示。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科技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 新疆科技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岗位表
新疆科技学院
2026年3月23日
原标题:新疆科技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t.xinjiang.gov.cn/xjrst/c112746/202603/bcc4d9878e2f4ccba8b4c63e8baf51c8.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