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广东汕尾市海丰县医共体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聘36人公告(编制)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省“百千万工程”和“党建引领三六九”工程等中心工作,大力推进“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强化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海丰县医共体高质量发展,扩大优质健康资源供给,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根据省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规定,我县决定开展2026年海丰县医共体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招聘、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百万英才汇南粤】2026年海丰县医共体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备招聘岗位所设置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近2年来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考察中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4.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已进入体检或考察环节的;或已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服务年限计算从开具行政介绍信起至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首日止)。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海丰县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手续,兑现相应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3月30日9:00至2026年4月5日16: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991,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组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告(含所有附件),准确理解把握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本人条件完全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
(二)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4月6日9:00至2026年4月8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
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确认的报考人员,其报名视为不。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的报考人员应于2026年4月12日9:00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报名系统不具备资格审核功能,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核意见为准。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采用闭卷方式
1.笔试科目:卫生类试卷。
2.笔试时间:2026年4月19日下午15:00-16:30
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在报名系统直接查询。
4.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后20日内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资格复审
同一岗位组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每个岗位组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如同一岗位组笔试成绩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出现名次并列,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面试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1.面试对象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通过“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须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齐全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或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未能在资格审核结束前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若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所缺名额将在同一岗位组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资格审核合格者将确定为面试人选,相关名单将在面试资格审核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组织实施。
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如同一岗位组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按程序另行组织面试。
综合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同一岗位组的报考人员,将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报考人员可在其所报考的岗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岗位(不得挑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确定为该岗位的体检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身份、岗位匹配度,以及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主要社会关系、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期间,考察人选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征信等材料。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组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如实提交报考材料。凡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等行为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考试资格,且报考人员报名与面试时必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对应专业进行报考;如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范围内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或其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报考人员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四)报考人员若被聘用,须按时报到,且承诺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违背服务承诺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从违背承诺当月起2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五)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26年3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招聘公告报名首日(即2026年3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六)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七)有关报考人员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相关经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含招聘公告中其他与时间计算有关的事项界定时间)均为招聘公告报名首日(即2026年3月30日)。
(八)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九)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十)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十一)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海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海丰县卫生健康局:0660-662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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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百万英才汇南粤】2026年海丰县医共体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聘岗位表.xls
海丰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3月20日
原标题:【百万英才汇南粤】2026年海丰县医共体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dhf.gov.cn/swhfrsj/gkmlpt/content/1/1234/post_1234070.html#1311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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