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吉林长春师范大学招聘2人公告(1号)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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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吉林长春师范大学招聘2人公告(1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林省人才发展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关于创新优化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长春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长春师范大学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6年长春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7.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11日至2008年3月1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3月1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以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6年毕业生(2027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6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网络系统报名,网址:https://zhaopin.ccsfu.edu.cn/(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火狐、360极速、Internet Explorer 8.0及以上)。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用户名及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二)报名时间

2026年3月16日9:00—2026年3月20日16:00。报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个人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学位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佐证材料扫描件、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及个人简历(简历含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获奖等)。其中2026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同时上传成绩单和毕业论文研究方向等材料。202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需上传已翻译的国外毕业证、成绩单和毕业论文研究方向等佐证材料,并进行书面承诺后(须明确年内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以及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等内容),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2.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联系方式以及个人诚信承诺书,个人需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查询到资格审查结果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学校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学校另行通知。

(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面试前,由学校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四)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如超过招聘部门(单位)一个工作日内承载面试人数值时,可由招聘部门(单位)视情况采取多轮面试或笔试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在加试前按照超出招聘计划数一定比例进行明确。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面试成绩在长春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学校不同岗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成立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个人诚信及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6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办理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7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等有一个日期为2026年的,可视为2026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ccsfu.edu.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本公告中学校的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网址、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中“报名网址及联系方式”一栏。

(一)招聘单位电话

长春师范大学:0431-86168537

(二)招聘单位纪检监督电话

长春师范大学:86168805

(三)主管部门电话

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0431-89968301

(四)人社部门电话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431-88690586、88690530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长春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和社会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孔老师

联系电话:0431-86168537

传 真:0431-86168792

报名网址:https://zhaopin.ccsfu.edu.cn/(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火狐、360极速、Internet Explorer 8.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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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长春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原标题:2026年长春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

文章来源:https://www.ccsfu.edu.cn/info/1017/85890.htm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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