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内蒙古医院招聘100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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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内蒙古医院招聘100人公告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始建于1952年,原名为北京苏联红十字医院,是新中国成立后,由党和政府建立的第一所大型综合性医院。建院初期,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等老一辈革命家为医院亲笔题词。毛泽东主席题词“减少人民的疾病,人民的健康水平”。1957年3月,苏联政府将医院正式移交我国政府,周恩来总理来院参加了移交仪式。1970年,周总理亲自命名为“北京友谊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内蒙古医院建设项目是国家第五批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也是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民生工程”标杆项目。医院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什兰岱地铁站东北侧,总建筑面积191416平方米,设置床位1000张,其中包括门诊医技综合楼、急诊综合楼、病房楼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度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内蒙古医院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0人,详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医院正式运营前(建设期)需进行岗前培训。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以及服务期满2年内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经历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两类人员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或服役满2年)。

“高校毕业生”是指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不将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为限制性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包括:(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4年度、2025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3)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的政策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人员。(4)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且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日在退役后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

(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服务地在内蒙古地区人员。

(三)“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的内蒙古自治区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四)“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是指2024年9月1日《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实施后退出现役、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安排工作且安置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3.就读学历期间学习成绩,无挂科;

4.医师岗位需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技师岗位需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本科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研究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雅思英语6分以上、托福英语80分以上);

6.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硕士毕业生28周岁以下,博士毕业生38周岁以下(以上年龄计算截至2026年3月6日);

7.应聘者需按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8.在校学习期间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海外留学生需通过学历学位认证;

9.符合回避制度等其他有关规定。

(二)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三)对未取得住院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证的2026年应届专业硕士研究生和准备参加2026年住院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往届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于2026年8月31日前通过住院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可以正常聘用;未通过住院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不符合“高校毕业生岗位”要求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有违纪违法、科研诚信、医德医风等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26年3月6日12:00前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官网(http://www.bjwsrc.cn/)进行考试报名(系统操作见附件2-考生操作手册)。每名考生可应聘1个岗位。

2.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资格初审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进行网上审核,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6日17:00。

报名后可查询当前审核状态,审核通过系统状态为“现场审核中”;若审核不通过,可于审核期截止前修改完善信息;若通过资格初审,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于笔试前进行,须考生于2026年3月7日9:00至2026年3月8日24:00间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现场审核单》、查看现场审核时间和地点,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因参加审核时材料不齐全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考生自行负责。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无论是否应聘,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其应聘资格。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按以下排序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分开):

1.2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

2.《报名表》(自行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一式两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本人签名)。

3.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2026年应届研究生未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代替(均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并提供加盖学院(系)或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为学术学位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否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5.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学历期间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托福/雅思等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报考职位要求提供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和材料的,报考者需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2024年度、2025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11.无犯罪记录证明。

12.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笔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招聘单位。

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应聘人员其硕士研究方向是否与所报岗位要求相符,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资格有问题,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笔试采取机考笔试形式,考生须在2026年3月18日9:00至2026年3月20日24:00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参加笔试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及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采用人机对话形式进行。设定60分(百分制)为最低合格分数线,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满1:3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政策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0.25分。

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未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在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予以纠正,逾期不再受理。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内蒙古医院组织,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应聘者对本人在校期间研究方向、课题内容、已发表文章、临床亚专业及其他学习成果等做专业素质介绍,时长3分钟(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导师、毕业院校等个人情况),随后由面试考官结合应聘者介绍内容,进行开放式中英文提问。

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各位专家独立打分,计分时,先去掉1个分与1个最低分,再以剩余有效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75分,考生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过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等规定,由纪检办公室实施全程监督,并进行同步录像存档。

(六)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招聘岗位在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中,按1:1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遵循择优选拔、考生自愿原则,从满足岗位招聘要求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生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内蒙古医院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1.体检

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工作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周内完成。

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复检的,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内蒙古医院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考察

入职人员需进行试用期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社保缴纳记录情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试用期满时,须经过科室考察,考察合格人员方可转正。

(八)公示和聘用

1.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北京卫生人才网官网、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拟聘人员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人员人事关系、编制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当地文件执行相关待遇。

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内蒙古医院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安排岗前培训。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以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九)其他事项

1.招聘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3.本次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北京卫生人才网官网、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四、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10-63139169、010-63139209

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008-5680

电话开通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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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6年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内蒙古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考生操作手册

3:考生承诺书

原标题:2026年度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内蒙古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jwsrc.cn/content/2026/tzgg/10168.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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