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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春季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部署,现将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对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持鄂伦春自治旗户籍或工作在鄂伦春自治旗行政区域的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教师资格认证。

专业要求: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二、 时间安排:5月7日-6月26日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5月7日-5月16日

(二)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6月12日

(四)现场确认时间:6月13日-6月22日。

(五)证书制作及颁发时间:6月26日-7月26日。

三、申请人网上申报流程

申请人网上报名,中国教师资格网每个工作日的7:00~24:00开放,逾期网站自动关闭,后果自负。

申报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选择“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师范类毕业生和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人员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网报入口”登录,进行网上注册,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

四、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按照《鄂伦春自治旗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方案》(此方案在鄂伦春自治旗政务网http://www.elc.gov.cn/上公告)进行测试。申请人网上申报后,填写《呼伦贝尔市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和基质测试申报表》(http://www.elc.gov.cn/上下载),于5月28日前上传邮箱:elcjyjrsg@126.com。6月11日报到(报到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呼伦贝尔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教心学合格证 、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体检表原件、同底二寸正面红色免冠彩色照片3张)6月12日进行测试,测试地点:鄂伦春自治旗教育科技局。过期不逾测试,视为自动放弃。

五、网报现场确认

请各申请人严格按照现场确认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质确认,逾期不予办理,责任自负。

(一)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员请于6月13日-6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到鄂伦春自治旗教育科技局进行确认。

(二)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证明材料。(一式一份,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

要求: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本人签字。(请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教育教学能力印证材料: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持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的申请人还需提交认定机构颁发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6)体检合格证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出具的《呼伦贝尔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表格请自行到http://www.hlbrjy.cn/和http://www.elc.gov.cn//下载。)

(7)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8)提交近期二寸正面红底免冠彩色照片三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所提供照片必须与申报表、网络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同一底版。报名时电子版照片上传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

所有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六、证书颁发时间

2018年7月26日后持身份证原件到旗教科技局人事股领取证书。

七、相关要求:

(一)关于政策

1.2018年各级各类应届毕业生,可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期间,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由就读配合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认定程序完成本校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凡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书后,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各级认定机构要高度重视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不得拒绝受理符合认定基本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要从速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为毕业生提供方便。

2.2017年以前(不含2017年)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且取得两科合格证书的,证书已于2017年底作废,不得在本次认定中再次使用(如果2016年考取一门成绩,2017年考取一门,可以参加2018年的春季教师资格认定。2018年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且成绩合格的也可参加2018年春季认定)。但2017年以前考取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的2018届应届毕业生,其成绩在本次认定中有效。

(二)关于体检

统一使用《呼伦贝尔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请申请人自行下载(见附件),到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使用其他《体检表》体检结果视为无效。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期间,咨询电话:5622902,举报电话:5625228,举报信箱:elcjyjrsg@126.com。

原标题: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鄂伦春旗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方案

呼伦贝尔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鄂伦春自治旗教育科技局

2018年4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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