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省武平县教育卫生双十人才引进卫生类公告【招10人】
为加快推进我县教育卫生事业发展,充分发挥高素质教育卫生人才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武平县教育卫生“双十”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武委人才〔2017〕3号)文件精神,拟引进高素质教育、卫生人才各10名来武平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截止到2017年10月31日。
二、岗位安排及政策待遇
1.岗位安排。引进的高素质教育人才安排在武平县第一中学,高素质卫生人才安排在武平县医院。
2.政策待遇。
(1)引进人才除享受事业单位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引进5年内,由县人才开发专项经费分别给予本科、硕士、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4000元、5000元生活补助(其中医疗卫生部门新引进人才生活补助由用人单位承担),并分别给予25万元、35万元、45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教育部直属师范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一次性安家补助分别等同硕士生、博士生待遇给予补助)。
(2)享受《武平县“梁野英才”聚集计划(2018-2022年)》(武委〔2017〕145号)中规定的居留落户、住房、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及医疗等相关优惠待遇。凡引进人才,需申请公租房的,可按照公租房的有关规定给予优先安排;服务期满,自愿在武平继续服务10年及以上的,经签订协议后,在武平县内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其中全日制博士毕业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每平方米2000元;全日制硕士毕业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每平方米1000元;“双”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平方米500元(含引进设区市级以上三级医院高年资<≥3年>主治医师)。
三、引进高素质教育卫生人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教育人才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双”(原“985”“211”高校和中科院大学,下同)师范类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共9所师范院校,具体名单见附件;其中研究生学历的,要求本科、研究生均为师范类专业)。
(3)近五年内毕业,未在武平区域工作过,具备高中教师资格且从事教育工作的师范高校毕业生。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2年9月6日以后出生)。
2.医疗卫生人才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没有医德医风方面的不良记录,未发生过负有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
(2)“双”医学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临床医学、麻醉学、中西医结合、影像诊断学等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可放宽到福建医科大学毕业生。
(3)近五年内毕业,未在武平区域工作过,且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7年9月6日以后出生)。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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