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河南焦作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4、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要准确真实,与现场确认材料相符,否则不予受理。认定机构受理后申请人将不能修改个人信息。
5、同一申请人不能在一年内申请两种以上教师资格(全国范围内)。
(二)提交申请材料阶段(10月11日-10月13日)
1、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受理材料)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受集体报名):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3纸正反双面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A4格式正反两面打印,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原件一式一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A4格式正反两面打印)原件一式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仅人事关系或工作单位在我市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由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师范生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同时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3月之后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打印件2份)。
(8)往届全日制师范生(教育硕士除外)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申请人提交材料时将全部个人材料(原件、复印件分开)装入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正面注明“申请种类”“申请学科”“姓名”等信息。
2、报送地点:申请中等职业、中等职业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本人须到焦作市教育局705房间提交材料。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本人须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提交材料,具体提交时间请咨询或查看相应县(市)区教育局安排。
(三)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11月13日之前)
各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四)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注: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请注意县(市)区认定机构的通知和工作方案。
原标题:焦作市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实施方案
焦作市教育局
2017年9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