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福建芗城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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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福建芗城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3.提交申请材料:

1)网报后至提交材料前的准备工作:

(1)下载打印、复印有关表格、材料;

(2)下载打印《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1)。①表中“有无犯罪记录”栏要有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的意见并加盖公章。②表中第9栏说明选择填写:A.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在岗人员;B.属人事代理人员;C.属单位聘用人员。无工作单位填写:待业人员。③人事关系在芗城辖区的申请人其鉴定应由工作单位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户籍在芗城辖区的申请人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注意:不能只由社区居委会鉴定)、乡镇人民政府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其余见《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下方说明。

(3)体检:

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或《福建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3,用于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表前三行应自行填写完整,并贴上与网上报名同底1寸相片。按规定时间自行(请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以便医院核对)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友情提醒:怀孕者因个别项目不能参加体检,体检结论无法合格,建议下次教师资格认定批次再申报。)

①体检时间:按第一次或第二次网报时间适当靠前去体检,于参加现场确认前完成(第一次5月29日或第二次6月22日前)。

②体检医院:漳州市人民医院(延安北路41号,原芗城医院)门诊四楼东侧体检科

2)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近期小二寸照片应自行贴好或彩色打印可不必另贴照片),须本人签名,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后整齐对折使用。其中,第1页为封面,第2、3页为内页,第4页为封底。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户口簿主页和申请人个人单页,集体户人员的复印件还应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其中,申请人户籍不在认定机构所在地的,还应提供当地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当地工作单位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有效验证期至2017年7月30日),无法查询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含相关体检报告单,不装订,用回形针夹在一起)原件(见附件2)。

各类申请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

(8)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属于省内高校毕业的,应提交加盖“福建省教育厅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调配专用章”的《全国普通高等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是“福建省教育厅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调配专用章”的,除提交就业报到证,还要提交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属于省外高校毕业的,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从2016开始教育部考试中心不再寄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考生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

(10)参加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人员,应提交《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其中,“两学”考试合格人员还应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成绩单);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拟按非师范类专业的高一层次学历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还应提交师范类专业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所在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原件一份。

(11)申请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2)照片要求: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提交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工作单位及姓名,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用),网上上传电子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所贴照片应同一底版,否则证书无法办理,后果自负。

以上有关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

(13)材料整理要求:

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只需复印正面,即与本人有关的那一面(除户口簿外),并由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核对签名。

各申请人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整理,将材料1-11按顺序整齐整理,并在左上角用回形针夹在一起,装入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现场确认点、报名号、申请资格类别、申请人姓名和工作单位,提交确认点确认。

(三)审核认定: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自现场确认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18个工作日内。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在芗城区教育局网站公布;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教师、中等职业实习指导师的,自市教育局窗口集中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18个工作日内。

(四)领取证书时间:申请人领证时间请注意关注本公告栏公告。

原标题:芗城区教育局关于2017年上半年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1-3.zip

附件1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附件2 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附件3 福建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芗城区教育局

2017年4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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