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福建芗城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闽教人〔2015〕42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13号)和《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上半年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漳教人(2017)5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区2017年上半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17年在芗城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教师和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
(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二)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三)通过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取得《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以下简称《面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面试合格证》有效期为两年,原则上发证日期为2015年7月(含)之前的,限今年春季认定有效;发证日期为2015年12月之前的,限今年内认定有效。
二、认定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芗城区或芗城区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的应届毕业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技工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认定权限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和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漳州市教育局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或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四、报名、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春季第一次网报时间:2017年4月25日—5月26日。
春季第二次网报时间:2017年6月12日—22日。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且能提交申请材料者方可报名,申请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填写注册信息,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申请人员应尽早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能补报。
申请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报入口,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其它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1.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科目一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任教学科”栏的填写应与申请人报考的学科(专业)一致。
2.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方可参加本次的网上报名。
3.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的申请人员,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应与其面试学科一致。
(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申请(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春季第一次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5月29日-6月12日(工作日)
春季第二次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6月22日-6月30日(工作日)
网上申请后,申请人还须准备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按批次进行提交、现场确认报名。芗城辖区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统一办理(具体事宜由负责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现场确认点:
(1)芗城区教育局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98号,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2
联系电话:0596-2047197
(2)2017年芗城辖区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确认点设在申请人所在高校,具体地点由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