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钦州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医疗岗230人公告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21广西钦州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医疗岗230人公告

三、考试

(一)笔试

1.本次笔试实施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两类,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其中综合应用能力(E类)细分6个小类别: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分类详见附件4)。笔试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

2021年9月11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E类)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A类/E类)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

3.笔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1)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2)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灵返灵人员须持有个人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来灵返灵人员如需报名须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10月上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2.确定面试人选及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报考免笔试类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及资格复审要求于2021年10月中下旬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随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组织实施

2021年11月8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1)结构化面试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

(2)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3)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结构化面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4)成绩公布。结构化面试结束后,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四、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

考核、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确定人选

1.需笔试和面试类岗位∶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总成绩,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

2.免笔试需面试类岗位∶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员,具体加试方案由灵山县卫生健康局制订并报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

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核

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原则上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中出现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至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程序报灵山县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聘用后,按有关程序办理或报备案、定岗、工资等手续。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确定人事关系,试用期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受聘人员的服务年限要求∶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受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用人新机制进行管理,工作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受聘到其他岗位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得少于3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七、有关事项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附件3)。

(三)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港澳台居民的报名情况,应及时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并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四)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字〔2014〕44号)有关要求,鼓励事业单位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六)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人社函〔2021〕4号等文件执行。

(八)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77-6886286、6519676

2.监督电话∶0777-6523994

查看附件>>>

附件:1.2021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

2.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3.专业目录

4.2021年灵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综合应用能力笔试考试分类表

原标题:2021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xls.gov.cn/zwgk/jcxxgk/rsxx/zkzl/202107/t20210721_3566744.html

 

(责任编辑:王园)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