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半年广东珠海市斗门区教育局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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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广东珠海市斗门区教育局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广东省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珠海市教育局相关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2020年上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㈠户籍在斗门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㈡持有斗门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㈢斗门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斗门区内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㈣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在斗门学习、生活或居住);

㈤驻斗门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以上人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其他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㈠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㈡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㈢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斗门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时间为:6月22日—7月17日(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节假日除外)。

斗门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为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医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1439号,联系电话:6276160)。到非指定医院体检将被视为不合格。

体检需空腹进行,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1),用A4纸正反打印,表中须张贴申请人1寸照片(照片须与网报所提交的电子版照片一致),并加盖指定体检医院公章。

体检后,表格上的每一项体检项目,须注明体检结果,有医生签名,化验检查项目须附上化验单;“体检结论”一栏,须盖有体检医院专用“合格”章,有主检医生签名;“体检医院意见”盖有体检医院公章。

请申请人员在具备其它各项认定条件后,再做体检。

㈣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认定时间

㈠网上注册与报名

时间:6月22日至7月6日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与报名,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

网上注册与报名时还需注意:

1.注册后登陆的或个人信息没有完善的用户,需完善个人身份信息并完成相关资料的核验,具体操作请认真阅读《广东省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http://edu.gd.gov.cn/zxzx/tzgg/content/post_3005349.html)。

2.注册完成后,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报名时,选择认定机构为“斗门区教育局”。

3.上传近期免冠半身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扩展名为JPG。

㈡现场审核

时间:7月6—17日(不含周末和节假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

地点:斗门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地址:斗门区井岸镇后山南60号)办公楼三楼305室。

申请人网上报名后,须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和网上确认,不能他人代理。未按规定时间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现场审核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明

⑴斗门区户籍申请认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⑵持有斗门区居住证申请认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与复印件;

⑶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就读学校所在地在斗门的)申请认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与复印件;

⑷持有斗门区居住证的港澳台申请认定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三件之一的原件与复印件,同时提供斗门区居住证原件与复印件;

⑸驻斗门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认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与复印件。

2.学历证明

⑴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⑵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⑶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还需提供在校学习成绩单及教育教学实习鉴定原件与复印件。

⑷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4.体检合格证明

由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特别说明:体检后,表格上的每一项体检项目,须注明体检结果,有医生签名,化验检查项目须附上化验单;“体检结论”一栏,须盖有体检医院专用“合格”章,有主检医生签名;“体检医院意见”盖有体检医院公章。

5.无犯罪记录证明

⑴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有关部门核查。

⑵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见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个人证件照片

近期免冠半身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相同),照片尺寸为3cm×4cm,背面注明:认定类别、学科及姓名,并用小袋子装着照片。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教资字〔2019〕5号)规定,在认定审核通过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四、证书发放

请关注斗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oumen.gov.cn/专题专栏-教育发布-公示公告,有关认定通过名单公示、领取教师资格证的通知将在此栏目公布。

五、其他

㈠无需开具《思想品德鉴定表》,改为填写《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格式要求上传)。

㈡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若对斗门区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存在疑问的,可以加入QQ群“斗门2020教师资格认定”(群号:1016074612)或致电5558331进行咨询。

点击下载>>>

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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