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苍南县域医共体及其他卫生健康单位招聘公告【招165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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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苍南县域医共体及其他卫生健康单位招聘公告【招165人】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若比例内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同分的,依次以学历高者(学历相同的以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优先)、职称高者、毕业时间早(按年度)的优先,如不能区分的,则另行加试;

2.资格复审时间:资格复审的时间以苍南人才网(http://www.cnrsj.com)公布的时间为准;

3.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下载打印《报名表》1份。毕业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可查询得到,报考人员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自行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下一环节资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所空缺名额在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者中有同分的按入围资格复审办法处理;若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名额。

(四)体检和考察

1.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入围下一环节资格。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所空缺名额在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者中有同分的按入围资格复审办法处理;若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名额。

2.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入围人员的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 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3.体检合格的人员入围考察。凡入围考察的人员,须于2020年9月20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苍南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4.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其空缺考察资格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苍南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在职人员报考招聘岗位的,应在拟聘用人员公示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后3年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4.新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5周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5.新聘用人员不享受《中共苍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引进和培育高层次及紧缺类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苍委人办〔2019〕3号)文件中关于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四、其他告知事项

1.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参加考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规定执行。

2.后续有关此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苍南人才网发布。

3.户籍要求为“苍南”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苍南县户籍或苍南生源的人员(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户籍或生源),“苍南生源”是指普通高校毕业生被高校录取时其户籍在苍南县;户籍要求为“温州”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或温州生源的人员,“温州生源”是指普通高校毕业生被高校录取时其户籍在温州市各县(市、区)。截至2020年6月17日止,非苍南生源考生其户口尚未迁入苍南的不得报考限苍南户籍的岗位,非温州生源考生其户口尚未迁入温州的不得报考限温州户籍的岗位。

4.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5.报考人员在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7.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8.本公告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苍南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77-59900937(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0577-6888151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专业技术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点击下载>>>

2020年苍南县县域医共体及其他卫生健康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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