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148人)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试工
应聘人员应参加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试工。试工结束后组织考核,试工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试工及试工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试工环节为招聘考核环节,期间不计薪)。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面试(含学术水平答辩)成绩×40%+试工成绩×60%。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者,加试采取面试的形式开展。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照岗位引进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1.应聘人员体检由医院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数及人数 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在三级甲等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工作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官网。
2.重点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报考者需提供《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考察表》(附件5)原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栏:由应聘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应聘者所在单位意见栏: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填写;历届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出具考察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考察材料并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本人承诺栏:需应聘者本人手写承诺并签名。该表需正反打印至一张纸上,否则视为不合格。考察表不合格、证书造假者或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应从报考相同岗位入闱试工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3.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考察结束后,合格人员将提交医院党委会及新疆医科大学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和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因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到岗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才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招聘岗位所在部门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本岗位。我院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1-5561780。
七、招聘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老师、叶老师
联系电话:0991-5852368(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人事科)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官网及时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和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一览表.pdf
附件2.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docx
附件4.关于调整优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领域设置的通知(医专业学位委〔2020〕7 号).pdf
附件5.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考察表.docx
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2025年7月18日
原标题: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6Xmq80z80Us5nhkyZrvMA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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