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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2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要求,经新疆医科大学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20名。现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建于1954年,历经70年的发展和建设,坚持以“厚德、精医、仁爱、奉献”为院训,以“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为宗旨,建成以神经脑科临床诊疗为特色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医院现有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神经内科),15个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14个学科博士培养点,27个学科硕士培养点,1个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4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个自治区神经系统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拥有国家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新疆分中心)等3个国家临床医学中心分中心,新疆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3个自治区级医学中心,新疆神经脑科临床诊疗中心等4个校级医疗中心。国家神经疾病区域医疗中心已被国家发改委列为“辅导类”项目、自治区列为重点项目。

现有教职工121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全国名老中医1人,白求恩式好医生1人,国家卫健委改善医疗服务突出贡献工作者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2人,“天池英才”特聘专家11人,“天山英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青年拔尖人才1人,天山创新团队1个,“天山英才”医药卫生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1人,中青年骨干14人,“小组团”援疆团队6个。

二、引才对象

(一)6名。具备正高级职称,熟练掌握本学科各种疾病诊断和治疗,对本专业的疑难、危重病例有丰富的处理经验。具有团队管理经验,能够引领学科进行日常管理工作,科研创新能力强,熟悉掌握国内外诊疗发展趋势,科室医疗服务、学科建设水平。

(二)高级专家9名。具备高级职称,在本专业临床学科领域有深入研究。能够独立处理本专业领域内的疑难复杂病症,具有丰富的临床手术经验和病例管理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能够带领指导下级医师业务水平。

(三)青年博士5名。取得国内外高校医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熟练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临床技能,具备扎实的科研能力,能够独立开展相关实验研究。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快速适应临床和科研工作环境,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引才岗位信息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五)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七)应聘人员应具备引进岗位所公布的学历或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符合引进岗位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九)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附件1)。

(十)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和政策支持

(一)医院为引进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主要包括基本薪酬(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岗位津贴、住房补助、科研绩效等。高端人才与团队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薪酬待遇。

(二)医院提供科研启动资金,同时,如申报立项各类自治区级人才项目,可获得相应专项人才资金支持。

(三)医院将为引进人才制定个性化的职业发展路径,在科研时间、办公室(实验室)配备、团队合作、职称晋升、研究生导师遴选等方面提供支持,为高层次人才快速发展提供政策。

五、人才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引才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引才程序主要有: 报名、面试(含学术水平答辩)、试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25年全年有效。

2.下载并填写《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附件2)

3.将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压缩后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邮箱:xydefyrsk@163.com。

4.我们将在收到邮件3日内予以回复。

(二)考核

考核环节分为面试(含学术水平答辩)和试工,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成绩占40%,试工成绩占60%。

1.面试(含学术水平答辩)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试工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2.试工(含试工考核)

应聘人员应参加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试工。试工结束后组织考核,试工(含试工考核)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试工(含试工考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试工属于招聘考核环节,期间不计薪。

3.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原标题: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t.xinjiang.gov.cn/xjrst/c112746/202503/1232b58fa93a4b969fed2bbcbf210750.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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