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主招聘18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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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主招聘18人公告

(四)体检。

根据招聘总成绩从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由中心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承担相关费用。

(五)考察。

1.经体检合格列为考察对象的人员,由中心负责实施考察。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再次审核。

3.考察中如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解除处分或超过处的除外),并确有事实依据,经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确认的,可取消招聘资格。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

(六)公示与聘用。

1.根据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中心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网进行公示。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研究审定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办理聘用手续。

3.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事实后再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4.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关于岗位递补。

1.递补情形

(1)面试前递补。在资格复审阶段,笔试岗位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应聘者中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后递补。在体检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在体检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2.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

(2)体检阶段结束后,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相关要求

(一)因有关工作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事项调整的,中心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报考人员要提供正确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请密切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官方网站发布的资格审核、面试、录用等相关公示公告。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51-4077260

监督投诉电话:0951-5023756、4077253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528号)

点击查看>>>1-3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附件2 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 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

原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xjob.cn/wcms/nxjob/zdzp/20230706/2687.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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