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江温州市龙湾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赴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及杭州医学院滨江校区招聘医学类毕业生21人公告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23浙江温州市龙湾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赴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及杭州医学院滨江校区招聘医学类毕业生21人公告

(6)报考2304、2305、2306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证明(附件3)。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先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初审,再由龙湾区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资格。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引导和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浙卫发〔201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医疗卫生人才紧缺的实际情况,卫生专业技术类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为2:1。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后的实际招聘计划数在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公布。

(三)笔试

龙湾区卫生健康局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以专业知识为主的笔试,笔试分《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和《医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两部分。笔试总成绩=《岗位专业知识》成绩×70%+《医学基础知识》成绩×3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设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总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各岗位具体笔试科目、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对象(体检费自理)。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依次按学历学位高者、考生高考入学段(批)次靠前者、获奖学金层次高者;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

入围体检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其空缺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此类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龙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及龙湾区卫生健康局与其先行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学历学位或有关规培证书后,再凭相关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拟聘用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2304、2305、2306岗位的考生还须在2023年11月30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研究生专业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研招网研究生专业知识库(https://yz.chsi.com.cn/zyk/)。

(三)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新聘人员在聘用后3年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五)本次提前招聘不指定笔试复习参考用书,主办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六)公开招聘中的其他有关事宜,由龙湾区卫生健康局、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共同研究决定。

五、咨询与解释

(一)咨询电话:龙湾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0577-85516965。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及龙湾区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点击查看>>>

附件1:2023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赴杭州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3年温州市龙湾区卫健系统赴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证明.docx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x

原标题:关于2023年温州市龙湾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赴浙江中医药大学滨...

文章来源:http://www.longwan.gov.cn/art/2023/5/17/art_1229514571_4166793.html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