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半年四川巴中市南江县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9人公告(含医疗岗21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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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半年四川巴中市南江县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9人公告(含医疗岗21人)

7.通过邮箱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请提供加分依据资料原件。其中: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方可报名(报考考生须提供国内开设相关专业的国家各部委属及各省<区、市>属高校开具的一致性证明);

(4)报考考生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考生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5)报考考生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即所在院校未开设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考生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依照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按程序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递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因递补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递补资格审查要求与面试前资格审查要求相同。

出现进入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招聘名额达不到岗位条件规定比例的、无递补对象、递补对象资格审查不合格、全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部分放弃参加面试等情况的岗位,造成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名额达不到岗位条件规定比例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按程序直接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将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所有环节并在本次不予聘用。

资格审查合格后,按川价费〔2017〕472号文件规定,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卡、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参加面试,面试相关事项将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考生务必高度关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含岗位要求专业知识)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由本次公招领导小组决定加试办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下同)。若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开考名额2:1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

体检公告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在有资质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进入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人员。

八、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政审考察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有关规定进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政审考察或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政审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选岗

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单位和拟聘岗位、选岗时间和地点在发布拟聘公示时一并公告。

公示无异议后,拉通排名的岗位,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考生从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采用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确认,拟聘公示期满三日内办理聘用手续;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且符合办理流(调)动手续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流(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拟聘人员应在聘用合同签订三日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未经聘用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最低服务年限。按照《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4〕30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7〕24号)等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要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十一、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试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考者在参加考试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无条件取消公招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十二、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报名为网络报名不进行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进行核对,报考者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对照公告和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因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考有关岗位调整、笔试、查分、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递补、政审考察、聘用前公示选岗等招聘环节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目(http://www.scnj.gov.cn/)公布,因考生个人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报考考生信息填写要真实、准确、完整,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如:岗位要求取得“某方面”资格证书的,报考者可以在“获得过何种专业证书,有何专长”栏加以说明。

(2)“个人简历”栏,简要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时间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20××.0× 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 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 在××大学××专业读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 待业;

20××.0×—20××.0× 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        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3)“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单位和职务”栏,填写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四)《报名信息表》《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请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在考试招聘全过程中务必保持畅通,若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六)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招聘单位发生机构调整,新聘用事业人员将根据职能职责划转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事业人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人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人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八)本公告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考生之家”等网站进行发布,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南江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三、本公告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27-8227499

监督电话:南江县监察委0827-8225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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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免考试笔试费申请表

原标题:南江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cnj.gov.cn/ywdt/gsgg/13830131.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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