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工作人员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林省人才发展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关于创新优化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吉林省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6年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7.18周岁以上43周岁以下(1982年10月9日至2008年10月9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0月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行业准入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关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3.经注册取得相关执业证书的考生,执业范围应符合招聘岗位的执业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以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6年毕业生(2027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6年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每人仅限报名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2026年10月12日-10月16日(工作日受理报名资格审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报名不予受理。现场报名地点为吉林省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部(长春市朝阳区建政路1051号吉林省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5单元2楼组织人事部)。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需填写《2026年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号)》(附件2),需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并按要求自行填写,照片处需粘贴个人彩色免冠照片,并将个人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学位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个人简历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彩照4张,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其中,2026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同时携带成绩单和毕业论文研究方向等材料。202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携带已翻译的国外毕业证、成绩单和毕业论文研究方向等佐证材料,并进行书面承诺后(须明确年内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以及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等内容),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2.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发送电子邮件时,需将手写签名的报名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的文件,存入一个文件夹并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吉林省妇幼保健院+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医生张三)。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按我院要求送达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3.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联系方式以及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3),个人需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请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正确、畅通,以便联系,如因本人原因电话无法取得联系,产生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
医院将根据《2026年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本次资格初审不作为资格审查最终结果。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本次报名由医院组织人事部受理报名事项,现场经审核相关材料后即向应聘人员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携带材料不全者报名不予受理。电子邮件报名的,确认发送电子邮件后,及时查看报名的回复邮件,或拨打咨询电话进行报名确认。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可视情况采用网络面试、现场面试等形式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我院另行通知。
(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低于及格线的考生不列为拟聘用人选。
(三)面试前,我院将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以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面试成绩由我院报送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后由我院进行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对象根据招聘人数和应聘者面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一般应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我院同意,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并结合我院实际用人需求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院成立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审核档案、查询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社会信用记录、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个人诚信及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我院官方网站(http://www.jlwch.net/)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6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需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7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等有一个日期为2026年的,可视为2026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由我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http://www.jlwch.net/)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一)政策咨询电话
吉林省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部0431-81869869
(二)监督举报电话
吉林省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0431-81869839
(三)主管部门电话及纪检监督电话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0431-88905932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 0431-88904096
(四)人社部门电话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431-88690586、88690680。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1.2026年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2.2026年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号);
3.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
吉林省妇幼保健院
(吉林省产科质量控制中心)
2026年10月9日


附件3
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
报名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
本人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码 ,现报考202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岗位。
本人承诺所填写与提交的所有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成果等)均为真实、有效、准确。如材料存在虚假、失实或伪造情形,本人自愿承担以下全部后果:
(1)取消本次及后续相关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2)接受报名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人事管理部门等依法依规作出的处理决定;
(3)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诚信后果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原标题:202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工作人员公告(1号)
文章来源: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insrecruit/20261009/221395.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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