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重庆两江新区大竹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非编人员招聘5人公告(第一批)
为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社区卫生和养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新中心”)竣工后顺利投用,提前做好关键岗位人才储备,满足辖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规范招聘流程,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操守和品行,无不良从业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专业能力;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职称、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本次招聘范围,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未招满名额顺延至下一批次招聘。报考人员每人仅限报考同一批次的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医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资格审查及能力测试。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将以下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按“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文件夹,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重庆市两江新区中医院医疗人事组:775335651qq.com),邮件主题需与文件夹命名一致。
1.个人简历(需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含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3.与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
4.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原单位工作证明或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离职证明等,确明材料真实有效);
5.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报名阶段承诺,入职前提交正式证明);
6.其他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如规培证、获奖证书等)。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重庆市两江新区中医院医疗人事组、中心人事科联合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将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参加考试考核,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考试考核前,将对初审合格者进行资格复审,应聘者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核对,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归档。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由重庆市两江新区中医院医疗人事组统一组织,分为面试、笔试和短期试岗三个环节,其中笔试、面试各占50分,短期试岗占100分。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或邮件另行通知,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及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等。笔试阶段同时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是否进行短期试岗的重要依据。
2.面试:分为自我介绍(3分钟以内)与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专业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岗位匹配度、职业素养及应急处置能力等。
3.短期试岗: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结合心理测试结果确定试岗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试岗时间为5个工作日,试岗期间将全面考核应聘者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察岗位适配性、实际工作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试岗期满后,根据试岗期间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若有报考人员放弃试岗资格的,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试岗。试岗前,将对报考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和信用情况进行审核。若报考人员为失信人员或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不予录用。
六、录用公示
根据能力测试总成绩(笔试+面试+试岗)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若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查实不成立的,进入体检环节;公示有异议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入职体检
拟聘人员需按要求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步聘用环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拟聘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仅限1次)。
八、聘用及待遇
1.聘用管理:经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薪酬待遇:按照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非在编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统一缴纳五险一金(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标准执行),享受带薪年假、工会福利、定期体检、业务培训等相关福利待遇。
3.特殊待遇:中医科负责人、临床护士长等关键岗位人员或特别的应聘者,薪酬可面议,具体待遇根据个人能力、工作经验协商确定。
4.工作地点:新中心(位于大竹林街道龙竹路社区体育文化公园旁)建成投用前,聘用人员需在临时过渡用房(大竹林街道金科天元道砚北B区)工作,并参与新中心设备调试、科室布局、岗前培训等筹备工作;新中心建成后,统一迁至新中心办公。
九、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错过考试考核、体检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应聘者需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
4.本公告由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
5. 咨询电话:
重庆市两江新区中医院医疗人事组:63024965。
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事科:63027377。
原标题:重庆两江新区大竹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非编人员招聘公告(第一批)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LlY4FWjdZOiUnls0S35RQ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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