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江苏苏州市相城区第一次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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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江苏苏州市相城区第一次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相关精神,现将相城区2026年第一次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将通过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公示公告栏】公布有关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如:网上申请、体检通知、现场确认、证书发放等时间要求),请申请者及时关注,不再另行告知。

一、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

相城区教育局受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报名。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在苏州市教育局报名点报名。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有相城区户籍;

2.在相城区居住,并持有相城区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在本区高校(含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2026届毕业生、已取得合格学历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请结合认定工作开展期间个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认定机构,以便及时参加现场确认、体检和领取证书);

4.驻相城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港澳台居民持有我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我市认定机构将通过政府部门核查的方式对申请人的其他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将核查结果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据,并视违法犯罪具体情节决定是否认定教师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五)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直接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附件)

四、网上申请

2026年我区面向社会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0日-4月28日17时。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区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申请人应选择正确的考试类型进行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栏目下方“使用手册”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扫码签字,确保签名清晰、完整、准确,否则不能认定。

五、体检安排

1.体检对象:认定机构为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

2.体检地点:相城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3.体检时间:2026年4月21日至5月13日(法定节假日、周日除外),周一至周六上午07:45~9:30;无需预约。

4.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

备注:2025年11月14日以后参加苏州市范围内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新教师入职体检的人员,在本次认定时可凭苏州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体检合格证明》替代体检报告。

六、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相城区教育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10号楼一楼)。

2.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次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时间:5月14日、5月15日、5月18日。

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现场确认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

教师资格认定结果、证书的领取时间和方式请及时关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发布的信息。第二次、第三次的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及相关事项将另行公告。

七、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相城区范围内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只需提供以下一项)。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在本区全日制就读高校(含区和科研院所)所在地申请的在读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2026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如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等)出具的学籍证明(不能由二级学院等教学管理部门开具);

4.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的无需提交。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要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学信网(www.chsi.com.cn)线上申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有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军队院校之外其他军校学历的,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线上申请)。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进行准备相应学历材料,以免影响认定。

对于未取得合格学历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先使用学籍信息提出认定申请,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系统无法验证的需提交证书。

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或有关于普通话证书查询、补办等问题,如在江苏参加测试的,请联系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25-83758430。非在苏测试考生,请与原考点联系。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以上政策的申请人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的说明,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2014年及之前入学且属于我省生源或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未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任教学科。申请人需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均需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其中《实习鉴定表》上记录的实习学段、学科应与申请直接认定的学段、学科相一致。

(六)内地(大陆)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申请人个人提供;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可通过认定机构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用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预约并完成体检,在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表。

2025年11月14日后参加过苏州市范围内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新教师入职体检的人员,在本次认定时可凭苏州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体检合格证明》替代体检报告。

(八)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本次认定网报系统上传的版式一致,相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并粘贴于照片粘贴页上(附件5)。

(九)《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材料封面》(附件6),无需粘贴于材料袋上。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八、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因个人原因无法亲自前往现场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相关业务,需委托他人办理的申请人,请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个人委托书》(附件7)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四)已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办理教师资格证书配送业务,需填写《教师资格证书配送申请及承诺书》(附件8),并现场出示相应学历证书原件。

(五)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六)使用学籍信息报名获得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七)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相关说明。

(八)咨询电话:0512-85182102;

邮箱: xcqjyjrsk@163.com

(九)参加第二次、第三次网报认定的体检安排及有关事项将另行公告,请关注“相城教育”微信公众号、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公示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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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检要求

2:江苏省非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

3: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

4:现场确认要求

5:教师资格证书照片粘贴页

6: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材料袋封面

7:教师资格现场确认个人委托书

8:教师资格证书配送申请和承诺书

9:认定流程表

相城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13日

原标题:相城区2026年第一次面向社会 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cjyxx.com/gsgg/content_196270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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