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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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江西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上饶市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就婺源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认定对象

1.婺源县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婺源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地市户籍人员。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婺源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地在婺源县的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教育教学能力条件等符合“江西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文章最后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的认定条件要求。

(三)无犯罪记录核查

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江西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四)从业禁止核查

根据《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五)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六)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认定流程

婺源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采用全程网办的方式开展,申请人无需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和确认。

认定步骤为“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体检—领取证书”,具体如下: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在本人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jxzwfww.gov.cn/)并进行实名注册,后在网站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事项进行网上申报,登录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未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申请的考生,可能导致无法调取电子体检结果、无犯罪记录、身份信息等核查信息,出现无法认定的情况,由考生自行负责。

第一批次网报时间:2026年4月10日-4月22日;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第二批次网报时间:2026年6月9日-6月23日;网报对象为: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且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参加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及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2.申请人网上报名核验学籍、学历时,应通过下载学信网APP进行授权操作(具体操作办法见报名网站“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3相关说明)。

3.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身份证明”处请上传“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图片”或婺源县辖区“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图片”(身份证不能代表户口簿,上传视为无效),“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4.申请人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网上确认(审核)

此次材料审核实行网上确认,婺源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网上材料审核时间:

第一批次:4月24日8:00-4月30日17:00

第二批次:6月24日8:00-6月30日17:00

注意事项:

1.在材料审核期间,申请人需登录报名系统及时关注材料审核结果。材料审核中出现的问题,请根据中国教师资格网留言提示进行操作。如申请人未及时按认定机构留言提交补充认定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认定申请。

2.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而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补充学历审核通过后即可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三)现场体检

按省教育厅《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文件执行,组织网上报名材料初审通过的申请人统一到体检医院缴费后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认定。

1.体检时间:第一批次:4月29日-5月1日

第二批次:6月28日-6月30日

2.体检地点:婺源县妇幼保健院;

3.申请人在医院体检时,应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申报教师资格证种类及学科),下载附件2《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并用A4纸双面打印,贴好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1张,如实填写好个人信息,其他体检项目待体检时医院填写。

(四) 证书领取或送达

1.领取方式为现场领取或配送(到付),如需要配送请在网上报名时选择配送并准确填写收件地址和联系电话,因填写的收件信息错误无法投递或快件遗失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现场领取地点:婺源县教体局二楼人事股

咨询电话:0793-7416330、19189361617(郎)

3.配送:待证书办理结束后,选择配送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通过邮政快递送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存入个人人事档案,有工作单位的交单位人事部门存档。

三、其他事项

1.为便于完成认定,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完成后务必加入QQ群:671509722(未在网上完成报名的申请人,请勿进群)。群中昵称改为“网报号码+学科+姓名”,如因未及时浏览信息而耽误的,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2.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对照处理。

四、违规处理

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附:

1.识别(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1、附件2

2.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江西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标题:婺源县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i9xuhinU_ES7_voWnM4Qg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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