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龙南市中小学(幼儿园)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为切实做好2026年龙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西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现将龙南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及有关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龙南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认定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在龙南市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有关认定条件严格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西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一)身份条件
1.龙南市户籍、持有龙南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就读学校在龙南市,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龙南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3.驻龙南市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龙南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采用全程网办的方式开展,申请人无需到教育行政部门现场办理。
认定流程为“江西政务服务网网上报名→认定部门网上办理、确认→组织体检→最后认定工作”,具体如下: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在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jxzwfww.gov.cn)进行实名注册,随后在网站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事项进行网上申报,登录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和附件2。
网报时间:2026年4月3日8:30-6月16日17:3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申请人网上报名进行核验学籍、学历时,应通过下载“学信网”APP完成授权操作(具体操作办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3相关说明)。
(二)网上办理(材料提交)
申请人在进行认定材料申报时,可在网上提交“全程网办”认定材料。无需再到现场提交材料。
1.“身份证明”处上传户口簿(含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原件图片或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图片。身份证不能替代户口簿,仅上传身份证视为材料无效。
2.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3.申请人网报后,为方便工作开展沟通,户籍地或居住证在龙南市区域内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加入“龙南市2026中小学教资认定”QQ群(群号:831187001)或点击链接加入群聊【龙南市2026中小学(幼儿园)教资认定】:https://qm.qq.com/q/F71k5ycElG,群内昵称请统一修改为:8位数网报号+姓名+学段学科,后续相关事项将在群内通知。
(三)网上确认
暂定6月26日前完成2026年上半年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确认及体检等环节工作。
请申请人密切关注系统后台的审核状态和留言。网上确认通过的,后台状态为“待认定审批”;材料审核时如出现问题,请申请人根据留言提示进行操作。如申请人未及时按认定部门留言提交补充认定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请认定。
(四)组织体检
网上确认通过后,认定人员须于5月17日至6月17日到龙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解放东路2号)门诊三楼健康管理中心统一体检(工作日全天上班,法定节假日下午放假)。体检费用标准为:普通教师270元/人,幼师280元/人。请早上空腹(8:00-9:30抽血),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医院登记、打印体检表。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回健康管理中心318窗口(5个工作日之后完成总检,如体检结果异常,医院将电话通知复查;如未接到电话,则为合格)。
认定人员前往医院体检时请自行打印好附件3,准备好2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1张粘贴在体检表上,1张用于后期发放教师资格证书使用,请确件照清晰、规范),附件3跟体检表一并交至健康管理中心318窗口,由医院统一收齐后交至龙南市教育体育局。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资格认定。
体检通知及相关注意事项届时将在QQ群上发布,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如因未及时关注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关于调整我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归档保存。
请符合要求的认定人员在6月23日前全面完成体检。
(五)最后认定工作
在7月上旬对2026年上半年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的上述材料审查完备且合格后,将据实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做出认定结论,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由龙南市教育体育局发放,发证时间会在群内通知,邮资到付。寄件中包含《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各一份(另一份由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归档保存)。
三、其他事项
1.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相关说明。
2.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违规处理
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由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赣州市教育局负责确认、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赣州市教育局发布的公告为准。(龙南市教育体育局没有资格认定高中及以上的教师资格)。
五、工作要求
1.为维护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杜绝中介机构(或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损害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利益,龙南市教育体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任何社会机构代理教师资格认定的初审和现场确认。
2.为方便申请人及时了解政策、掌握信息、查询认定结果,龙南市教育体育局将在“龙南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及证书发放等有关事项。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0797-3559230
附件:
1.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
2.江西政务服务网网上报名流程图
3.照片粘贴及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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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教育体育局
2026年4月3日
原标题:2026年龙南市中小学(幼儿园)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oq2ITyHlRbhkDqa8WPhkQ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