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浙江温州市苍南中学校选聘高校毕业生6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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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浙江温州市苍南中学校选聘高校毕业生6人公告

为推进“县中振兴”行动,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浙江省苍南中学教育校选聘毕业生共6名。其中高中语文1名、高中数学1名、高中英语1名、高中物理1名、高中化学1名、高中历史1名。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年龄要求:1995年3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1990年3月1日(含)后出生)。

3.学历学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26年国(境)内高校毕业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4.教师资格证要求:具备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于2027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要求:报考语文岗位的,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专业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考生专业以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注明的专业名称为准,研究生学历专业及国(境)外高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苍南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5)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6)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7)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全国普通高校和国(境)外高校博士研究生;

2.2024年、2025年、2026年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或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师范生。

(2)浙江省内普通高校师范类“实验班”本科毕业生(如浙师大初阳学院、温大溯初班和化学创新班、杭师大经亨颐实验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湖州师范学院胡瑗班、台州学院卓越班、丽水学院行知班)。

(3)本科或研究生期间,前6个或7个学期综合考评排名所在学校班级或专业前50%。

(4)本科或研究生期间,荣获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均不含励志奖学金)或校级及以上毕业生荣誉。

(5)本科或研究生期间,获全国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6)高中阶段曾获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全国联赛(复赛)省赛区二等奖及以上。

各类“荣誉证书”尚未颁发的,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证明材料,并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选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

(1)符合报考条件且有岗位意向的对象可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报名自2026年3月20日9:00开始,至3月26日24:00截止。

(2)报名网址:http://cnjszp.cncn.gov.cn

(3)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报考学科岗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现场咨询登记

时间:2026年3月21日9:30—14:00;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启明篮球场苍南中学校(苍南县第二高级中学)展位;

3.报名材料

1.《2026年苍南中学校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6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升本学历的还需提供专科学历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若无可暂不提供);

6.师范类证明材料。须所在高校出具师范类证明,或当年高考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上招录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的计划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中含“师范”标注。

7.其他相关材料。各项荣誉证书、任职证书(或任职证明)等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6年3月23日9时-3月28日17时。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加考核对象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核,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的,视作自动放弃。若同一岗位参加考核对象超20人(不含)的,则先组织专家组与考生面谈,确定入围综合考核人员名单,面谈有关要求说明另外通知。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选聘计划数1:5的比例(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从到低分确定试课(专业技能测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试课(专业技能测试)对象。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不得列为试课(专业技能测试)对象。试课(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结构化面试分数×40%+试课(专业技能测试)分数×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签订就业意向书

根据考核成绩,按选聘岗位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签订就业意向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遇考核成绩同分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签订就业协议对象:1.试课<专业技能测试>分数高者优先;2.学历高者优先;3.学位高者先;4.年龄小者优先;若以上均相同,则另行加试)。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下一环节资格。因放弃而空缺的岗位,从本岗位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遇成绩同分按以上同分递补规则执行。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列为体检对象,名单将在苍南人才网、苍南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如遇综合考核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处理)。

(六)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苍南人才网、苍南县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选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4.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在苍南县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为5年,未满服务期的,不予调动。

四、待遇

1.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我县中小学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我县相关政策规定享受我县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和社会待遇,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补助。

2.符合我县人才待遇条件的报考人员,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后续有关此次选聘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苍南人才网、苍南县教育局网站发布,请密切关注。

2.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本科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如遇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由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取得学历学位的期限,但最迟不得超过2026年12月31日。聘用人员须于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签订就业协议后违约的或在我县从教服务期内未经单位同意提前离职的对象,将上报有关部行人名门纳入失信被执单,且三年内不得应聘到我县教育系统内各学校任教。

6.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苍南县教育局会同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64758278 苍南县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577-64751553 苍南县教育局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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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6年苍南中学校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学科岗位计划表

2.2026年苍南中学校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3.2026年苍南中学校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学科岗位专业要求

原标题:2026年苍南中学校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cnrsj.com/notice/2374.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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