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福建厦门市集美区銮江实验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招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园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保育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保育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聘用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师德规范及幼儿园规章制度。
(2)热爱幼教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园所安排。
2.禁止聘用人员:
(1)正接受立案调查、曾被开除公职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者。
(2)涉嫌违法犯罪正接受司法调查未结案、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受纪律审查者。
(3)被剥夺政治权利、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者。
(4)因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治安管理处罚者。
(5)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侮辱学生被开除/解聘者。
(6)实施其他被纳入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行为者。
(二)岗位条件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持保育员证。
2.年龄40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吃苦耐劳、工作高效。
3.具有幼儿园保育员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三)面试要求
1.报名后经初步资格审核通过者,幼儿园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面试事宜及面试时间(请保持手机畅通)。
2.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需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四)报名方式
1.有意者将个人简历(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简历)发送至邮箱296630845@qq.com(邮件请注明“姓名+电话号码”),联系电话:张老师:18850528866。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3月23日。
三、工资待遇
应聘人员试用考核合格并一经录用,将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集美区非在编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规定标准发放,缴纳五险一金,待遇从优。
四、体检事项
面试合格后,根据幼儿园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幼儿园,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
1.根据本园面试成绩,从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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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銮江实验幼儿园
2026年3月17日
原标题:厦门市集美区銮江实验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jimei.gov.cn/xxgk/xxgk/rsxx/zkzp/202603/t20260317_1140717.htm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