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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崇州市卫生健康局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32人)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7号)等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崇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8名高层次人才和14名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和学位,并完全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认证书上所载明专业(学位)须与应聘资格条件要求一致。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31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工作日)到崇州市卫生健康局(唐安西路北二巷31号)三楼2306办公室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28-82279187。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6年上半年崇州市卫生健康局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详见附件1)和《2026年上半年崇州市卫生健康局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2)等信息。

1.上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表(附件3)1份(电子文档及文档各1份)。

2026年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报名时暂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提供有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2026年毕业生可提供有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由规培基地出具)。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组成。

(1)资格初审。由崇州市卫生健康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按照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3: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各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20:1的设初试(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试采取“面谈+综合评价”的形式,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理论功底、岗位履职等能力,测评结束后由专家面谈小组对应试者进行会商打分(满分100分,低于75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初试成绩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5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入围人员初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初试成绩仅作为进入资格复审的依据,不计入最终考核成绩。

各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20:1的,该岗位所有报名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不再参加初试。

(2)资格复审。由崇州市卫生健康局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及名单报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发放考核通知书。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若发现应聘人员重复报名,将直接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否则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在《崇州市卫生健康局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上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开考比例

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资格复审情况和招聘岗位调减(取消)情况于考核前通过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hongzhou.gov.cn)公布。

五、考核时间、地点和成绩公布

由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地点、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1.考核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2.考核时间及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3.其他要求: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由此出现的考核名额空缺不再递补考核人选。考核当天如因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开考比例时,考核正常进行。

4.成绩公布:考核成绩在面试地点当场公布并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考核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步程序。

六、体检

依据考核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考核成绩相同,则以所有考官给出的考核总分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则由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崇州市卫生健康局共同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选择)。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社会部、教育部和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向主管机关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管机关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核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1次。

体检及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机关确定为进入考察人员,由崇州市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核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递补1次。

八、聘用

(一)公示、聘用。考察合格者由主管机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成都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崇州市卫生健康局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则视为自动放弃。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管理。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高层次人才须在崇州市服务满六年;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五年。

九、咨询及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力资源社会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崇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纪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82382776。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崇州市卫生健康局(028-82279187)、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28-82208550)。

附件: 1.2026年上半年崇州市卫生健康局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2026上半年年崇州市卫生健康局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3.崇州市卫生健康局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崇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3月12日

原标题:2026年上半年崇州市卫生健康局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22/2026-03/12/content_60e7927d66944466907c78b7637ebf2d.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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